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19日讯(刘丽)近日,筠连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开进筠连县看守所,巡回审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经过法官的调解,最终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和平分手。 2016年10月,原告兰某与被告刘某某在浙江省嘉兴市打工相识相恋,之后开始同居生活, 2017年生育一子,2018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被告刘某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羁押到筠连县看守所。原告兰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从2018年分居生活至今为由诉至筠连县法院,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筠连县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被告刘某某现羁押于筠连县看守所,原告兰某居住在江西省吉安市,到筠连县路途遥远。如果严格按程序办理此案,那么原告少不了来回奔波,为了简化程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筠连县法院决定将巡回法庭开进看守所,公开审理此案。 立案第二天,筠连县法院通过与筠连县看守所协调,组织原、被告双方在看守所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庭达成离婚协议,和平分手。原告兰某对筠连县法院两天办结案件的办案效率表示惊讶和赞扬,对减少了她的劳累奔波和诉讼成本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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