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新帖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junlian114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筠连热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954|回复: 0

    [筠州焦点] 在法槌起落之间谱写无悔人生——筠连县人民法院刘俊先进事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4-2 16: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IANA
    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在经历中成长,在磨练中成熟。在现年41岁、筠连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俊的法院工作生涯里,从行政人员一步步成长为法官助理、法官、副庭长、庭长,荣获多项表彰和社会各界普遍赞誉,其间离不开刘俊自身的努力学习、奋力拼搏。下面,就让我们走近刘俊,了解他的成长故事吧![img=1000,561]禁止外链[/img]筠连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俊

    懂法,法院人的必备素质

    “你不是在法院工作吗?法院人不是都应该精通法律吗?”一位朋友向刘俊咨询法律问题,被刘俊告知不了解后,朋友有点不可思议地问道。

    被朋友这一问,刘俊瞬间尴尬了。

    2009年12月,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刘俊通过激烈的公务员考试,以行政人员身份进入筠连县人民法院。一开始刘俊被安排到政治部工作,收发上级文件、草拟各种方案、收集整理资料……工作虽然琐碎,但与所学专业还算对口。

    然而,一个“意外”打乱了他平静的工作节奏。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刘俊被安排到最偏远的法庭——落木柔法庭工作。

    “为什么安排我到法庭工作呢?我又不是法律专业的。”刘俊不解地问道。[img=1000,668]禁止外链[/img]落木柔法庭主体建筑(现大雪山法庭)

    “按惯例,新进入法院的年轻干警都要到基层法庭锻炼,你又是男同志,分配到偏远法庭工作是很正常的。法庭工作很锻炼人,你要把握住机会,好好学习。”时任政治部负责人意味深长地对刘俊说。

    顿时,刘俊感觉自己被“抽空”。没有学过法律知识,到了法庭该如何开展工作?落木柔法庭在一个偏远乡镇,公路蜿蜒崎岖,从县城到法庭仅开车就需要1个半小时车程,如果遇上堵车,回县城的时间就是未知数了,每天回家肯定是不现实了,如何照顾家庭?一串串问题摆在刘俊面前。

    虽然有些不知所措,但经过在政治部的“历练”,刘俊深知服从组织安排,是一名法院干警的基本素养,于是刘俊背上行囊,踏上了他的法庭工作之路。

    庭前准备、庭审笔录、送达传票……在庭长的安排下,刘俊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工作,对今后没有太多打算。

    但刘俊在法庭工作的消息很快在亲戚朋友间传开,刘俊开庭办案,刘俊是法官……在亲戚朋友眼里,刘俊精通法律知识,所以大家遇到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都会打电话向他咨询,但是刚到法庭工作不久的刘俊却回答不上来。由于朋友那句“法院人不是都应该精通法律吗?”深深触动了刘俊,他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自学法律知识,通过司法考试!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对法律专业的人来说尚且不容易,对非法律专业的刘俊来说更难。于是刘俊沉下心来,一边勤勤恳恳工作,一边利用中午、晚上、周末等碎片化时间认真听课件、“啃”书本,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刘俊硬是坚持了三年,从未灰心放弃,最终如愿以偿通过了司法考试。

    2

    为民解纷,法官的初心与赤诚

    “如果她不给我30万元,休想离婚!”

    “如果不判离婚,我就死给你看!”

    刘俊通过背靠背方式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态度决绝的话语不时在刘俊耳边响起。

    那是刘俊在双泉人民法庭担任负责人时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女)与被告因夫妻感情问题,第二次向法庭起诉离婚,被告在外地务工,刘俊受理此案后打电话联系被告告知相关情况。不料,被告情绪十分激动,让刘俊转告女方,想要离婚必须拿30万,否则,不会离婚。[img=520,526]禁止外链[/img]刘俊庭长在田间地头化解纠纷

    刘俊将情况反馈给原告,原告却表示只能拿出3万元。

    被告听说后,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并且不会到法庭参与庭审。刘俊见双方感情确已无法挽回,多次对被告做释法明理工作,但被告不但不理解,还多次威胁刘俊:“你如果判决我们离婚,就要赔我一个老婆,否则的话,就不要怪我对你和你的家人不客气!”

    面对被告的威胁,要说刘俊心里不恐惧那是假的,晚上睡在床上,看到身边的妻儿,他辗转反侧。

    “我自己倒无所谓,但要是妻子和儿子出了什么意外,可该怎么办?为了工作让家人承担如此大的风险,值得吗?”这样的问题不时在刘俊脑海中闪现。

    于是刘俊又做起了原告的思想工作,希望能有一线转机,但是原告却哭着对刘俊说:“如果不判离婚,我就死给你看!”

    原、被告双方坚决的态度让刘俊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距离开庭的时间越来越近,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刘俊心里逐渐有了决定,那便是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裁判。开庭当天,让刘俊没有想到的是,被告居然到庭参加了庭审。经过庭前调解,原、被告双方很快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被告没有要原告一分钱。[img=519,388]禁止外链[/img]刘俊庭长在调解室耐心作当事人调解工作

    调解结束后,刘俊不解地问被告:“是什么让你同意离婚呢?”被告说:“刘法官,你每次打电话给我,虽然我口头上拒绝离婚,甚至对你出言不逊,你都没有生气,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给我做思想工作,这让我很感动,也很歉疚。最后,我想明白了,你说得对,强扭的瓜不甜,人要活得洒脱一点,该放手的时候就放手!”

    “基层法庭接触到的大多是涉及土地、婚姻、赡养等矛盾纠纷,在别人看来都是些不起眼的小案子,但这些案件却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对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大的事,甚至可能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一碗水端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开展调解,一定能最大程度取得当事人的理解,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调解成功一个案子的成就感,只有办案的人才能体会。”刘俊说道。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案件多、责任重、压力大,是所有法官面临的实际困难,刘俊也不例外,在他的法官生涯里,也有过彷徨、有过退缩,甚至怀疑自己不适合担任法官,出现过离职的念头。然而,离开需要勇气,坚守更显担当。在办理的各种各样案件中,一个个案件的成功调解,一张张久违的笑脸,坚定了刘俊继续执法办案、为民解纷的决心和信心。

    3

    普法,法官的责任与使命

    “只有当事人知法懂法,才能在生活、工作中遵法守法,规范自身言行,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俊说道。

    2017年12月,经组织安排,刘俊到行政审判庭主持工作。从民事审判到行政审判又是一次巨大的转变。行政案件,一边是老百姓,一边是行政机关,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涉及“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层出不穷。

    “全面依法治国,尊重法律、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是每一名公职人员应尽的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让‘官’和‘民’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参与诉讼,缩短‘官’‘民’之间的距离,加强对‘民’诉讼权利的保护,使其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矛盾、消除对立情绪,也有利于行政机关反思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img=1000,666]禁止外链[/img]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现场

    为此,刘俊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的同时,按月向依法治县办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由依法治县办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实行通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筠连县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多年达到100%。

    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刘俊不断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他认识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随意性较大,程序和证据意识较弱,这与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素质不高有很大关系。

    如何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程序意识及证据意识?

    “庭审是最好的课堂。”刘俊认为。[img=1080,720]禁止外链[/img]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

    于是,刘俊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行政审判研讨会,就近年来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积极通过组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等方式,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2020年,刘俊培训行政执法人员300余人次。[img=1000,561]禁止外链[/img]法官和法官助理观摩刘俊庭长庭审

    在努力促进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的同时,刘俊也十分注重庭审规范,做实庭前准备工作,注重庭审程序和庭审形象,不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其参与的案件庭审,近两年连续三次入选全市法院“十佳庭审”。很多法官和法官助理将刘俊作为标杆,向其学习庭审经验。

    因为这些突出表现,刘俊于2018年被中共筠连县委表彰为依法治县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被中共筠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表彰为筠连县首届“法治示范人物”。

    怀着对法律的执着与追求,对人民的初心与赤诚,对工作的责任与担当,刘俊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审判事业默默奉献,用辛勤与汗水书写着不凡的事迹,在法槌起落之间谱写着无悔的人生。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五十四)| 在法槌起落之间谱写无悔人生——筠连县人民法院刘俊先进事迹》
    分享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筠连热线 蜀ICP备11008580号-4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蜀ICP备11008580号-4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10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