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春竹 于 2023-12-5 22:54 编辑
沐 浴 塘 杂 记 —— 土地凸(包)“飞地” 前文我们谈到“土地包黄葛树”,本文我们略谈土地包处的“飞地”。“飞地”,即本属于某地方的土地,被划分到另外一个行政区域中去,这就产生了“飞地”。我们筠连原清朝时期,巡司的德面坝也曾经是高县下乡的“飞地”。 土地包这块“飞地”,也就是土地包黄葛树处及北边往向姓人家背后那一片田地在大地社地域上,但属于新田大队的人管理耕种。虽然耕种的人和地相距不远,但仍然分别在两个行政村,面积也只有近十亩。这种情况,几十年来没有什么影响,两村也从没有产生什么矛盾。地方下户后,继续维持现状,村民也没有什么矛盾。 这块“飞地”形成的时间是解放后,1952至1953年土改时产生的。后来1960年《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中“四固定”(对劳动力、土地、耕畜、农具)进行统一调整和固定时延续至今。 具体产生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这块“飞地”的主人,在解放前买了这块地,这块地的周围田地又是别个户主的。解放后土改,这家主人被划到了“马屋基农会”到“马屋基互助组”、“新田大队”的“四生产队”。而这块“飞地”周围的田地随另外主人划到了“大地农会”、“大地互助组”至“大地大队”。这就形成了“大地大队”的地域上,有“新田大队”的土地。 为什么“飞地”的主人会划在新田大队,因为这家人解放前的土地不止这块飞地的土地,另外新田大队地域上也有土地,而且住房也在新田大队的地域上。后来“四固定”时为什么大地大队,不争取这块“飞地”呢,一是新田大队不愿意把这块“飞地”划出去,另外这块“飞地” 比较瘦(前文我们谈到黄葛树周围泥土薄)。所以,形成至今。虽然,2019年乡镇调整,现在的东荣村(新田大队)和沐荫村(大地大队)合并为沐荫村,但因为村民小组没有变。那么现在的情况是:沐荫村一组的地域上有沐荫村十组的土地。这就是今天我们说的这块“飞地”。
历史上,各地有许多“飞地”,这些“飞地”好像离我们遥远,其实不然。配一张图,看看这块“飞地”位置。
土地包“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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