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新帖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junlian114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筠连热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11|回复: 0

    [筠州焦点] 光天化日 筠连一男子偷东西不成捅伤保安!判刑三年六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13 16: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一包“开心果”引发的血案宜宾男子因抢劫罪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近日,由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王小刚(化名)抢劫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小刚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cc61d7c743ea55709f59d42ee0dc4d45.jpg


    被告人王小刚于2012年、2013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过刑罚。2016年4月24日17时许,被告人王小刚窜至筠连县筠连镇一超市,在该超市中发现一包价值25.8元的“开心果”包装破裂,随后将“开心果”倒在自己内包里,又将包装袋放在其他的架子上。其盗窃行为被超市员工发现并报了警,超市保安遂对其进行拦截。在被拦截过程中,王小刚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超市一员工捅伤,随后王小刚被超市保安制伏,民警赶到将王小刚带走归案。经鉴定,受伤人员因刀刺伤左上臂、右上臂三处软组织裂伤评定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财物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造成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王小刚系累犯,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延伸阅读:

    筠连一小偷盗窃不成挥刀保安被判刑 被当场制服(视频)

    据筠连热线网友“萍”爆料:(4月25日)下午五点半左右,我们结账走出超市,就看到玻璃门那里围了一堆人,几个保安把一个男的压在地上,其中一个保安的手臂还扎着绷带,绷带上浸出了鲜血。

    [flash]禁止外链[/flash]现场视频

           一位现场目击者说:”有几个人去超市偷东西,其中一个被保安看到了。保安喊他交出来,结果他把保安捅了一刀,其他保安和绿源超市的工作人员一起就把捅刀的这个人制服抓住了。“


    19cb70d2afe406132fc809c71a3f896b.jpg

    多人制服小偷瞬间  网友”风云再起“拍摄



           没过多久,筠连110就来了,把这个男的拷上手铐带走了。

           另据网友”风云再起“爆料:4月24日有个穿着得体的年轻人在汇鑫广场绿源超市和保安发生打闹!年轻人还动了刀!但还是被制服了!听说是因为偷东西!年轻人求保安放了他!因为一旦报警他会被判几年、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后来警察将其带走了!听说还跑了几个!
           小编点评:条条大道通罗马,一定要走阳光大道啊!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网络整理
    分享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筠连热线 蜀ICP备11008580号-4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蜀ICP备11008580号-4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10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