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 远离伤亡
——我县今年多次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事件
今年以来,我县多次发生工地高空作业安全事故,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都是工作期间没有搞好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坠楼,致使惨剧发生。
据了解,农村各地修建房子和搞装修房子的农户特别多,真正通过安全培训和有安全意识的人很少,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在修建房子和搞装修上已发生多起安全事故,有的把身体多处摔伤骨折成了残疾,还要花好几万医疗费,在农村好不容易得到万把块钱,所以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工友们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施工期间一定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准备,防患于未然,有利于安全操作,一定要佩戴好各种安全标志,严禁违章操作,进一步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小编认为:最起码的安全防范措施有三点:一是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已经坏了的安全帽不能再继续用;二是系好安全带:安全绳高挂抵用,不能将绳打结使用;三是用好安全网:安全网要绷紧固牢,经常检查安全隐患无破损,确保绝对安全方能正常作业。
为了安全起见,小编给大家奉献点小知识,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有哪些?
高处作业是企业中常见的作业之一,其坠落事故时有发生。高处坠落的致因有多种多样。比如,当操作人员在离地面很高的位置,即使是在高10m处施工,如果周围是封闭的或者防护措施很有效,也不会发生坠落事故;反之,如果缺少防护措施,即使是在离地面仅2m左右的地方施工,也会失足坠落,导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所谓高处作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199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因此,在一般企业中,特别是在建筑施工企业,这个概念涉及的范围是十分广泛。凡在离地面2m以上处进行作业,即使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都可认定为高处作业。
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要根据建筑企业施工的特点,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临边”,以及攀登、悬空作业等均应作为高处作业来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今年8月,武德乡一家农户在修建房子打屋顶时,一名工人从3楼坠下,造成身体多根肋骨骨折,花去医疗费5万余元;8月中旬,武德大乐一家也是农村修建房子一名工人从2楼坠下,同样花了5万多元,现在还在县医院治疗;8月16日,筠连一名安装空调工人由于未配带安全防护措施从楼上摔下,造成这名工人因抢救无效死亡。还有前不久发生在晨晖雅居的楼坠安全事故;11月30日,武德乡中华村一家农户在装修房子贴瓷砖时,一名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从二楼坠下来,造成这名工人当场死亡。
这些都是血的教训啊!这多起不该发生的事故告诉我们,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一定要牢记安全,结合各个工程特点,相应地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对所涉及到的所有高处作业都要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二、施工负责人应加强安全管理,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明确职责。施工前,应该由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详尽地向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者,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三、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衣着要注意轻便灵活,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严禁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五、要将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设备、工具等堆放平稳,妥善保管,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防止伤人。
筠连热线编辑部 : 母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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