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港警方介绍,2月17日下午,牟某某因生病来到宜宾城区下江北临港某诊所输液,发现一旁的输液人员文某某留下的一部苹果6S手机,眼看四下无人,牟某某顺手拿走了手机(实际上此时文某某并未离开诊所)。
由于手机密码过于简单,牟某某当晚回到家后很快试出了手机密码解锁手机,并以失主文某某的名义向其通讯录好友群发一条信息:“发200元红包给我,明天还你,我打麻将红包里没零钱了”。10余位好友作出了反映,纷纷发来手机红包,共计3000余元,牟某某在收取红包的第一时间便转入自己的账户。
2月17日,失主文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临港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并于2月19日在下江北一小区内将牟某某抓获归案。
警方温馨提示:
如今手机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市民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
警方建议,首先,任何密码都不要设置得过于简单,如11111111、88888888、12345678等极不可取。其次,社交软件上的借款信息往往并不靠谱,市民在接到此类信息时应心怀警惕,最好是与借款人当面或电话沟通确认。
以案说法: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此案中,由于失主并未离开同一封闭场所,不能将牟某某的行为理解为“捡到”手机,所以,牟某某可能涉嫌盗窃。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以该案为例,牟某某冒充失主虚构事实骗取财物,且金额达到3000元,所以,牟某某还涉嫌诈骗。——据临港公安分局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