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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不应让精神病肇事者继续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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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3-14 23: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筠州时评:不应让精神病肇事者继续危害社会


    作者:罗文筠

        3月13日,筠连县武德乡长征村二组李某某之子“李背篼”,半夜三更将自家房屋一烧而光,李背篼还用锄铲将自己七十多岁的老父亲打成重伤,其母亲当场被气昏倒地。

         据悉,该事件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这则精神病的“发难”案例,在这里我们只能称之为“发难”,受到伤害的都是精神病人身边的亲属,精神病人犯法后,一般经法定程序鉴定后都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该类行为皆为故意非法危害他人生命,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目前,武德乡长征村二组“李背篼”已被警方控制并强制带往宜宾市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李背篼的老父母也及时送进了县医院治疗。武德乡当地党委政府对该家庭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为该家庭及时申请了相应的政府补助,由于该家庭是建卡贫困户,新的房屋正在抓紧收尾建设中,当地尽量争取在两老人出院后就能搬迁到新家。

           2013年,我国开始实施的修改后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特别程序,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都应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应加强对强制医疗案件的执行监督,推动对此类案件的依法规范办理,既保护社会免受精神病人的侵害,也使精神病人能够得到妥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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