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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交通肇事还逃逸 这位驾驶员要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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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3-25 12: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交通肇事还逃逸  这位驾驶员要吃饱

    2017年月3月9日(星期四)中午12时许,筠连县城煤都大道往筠连中学方向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将一名70多岁的妇女撞伤后逃离现场,公安机关经过连日来的缜密侦查,终于将此案成功破获,还了受伤人员一个公道,维护了筠连一方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得到了人民众的好评。


    事发后肇事者拍担责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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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事故现场照片,一位老年人躺在地上头部正在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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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事故现场照片,事故引发群众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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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中午,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期,筠连中学的学生们回家骑自行车的、各个单位人员开着车的、骑摩托车的、人员走着路的等等,人员密集川流不息。当时笔者也是刚好下班路过此地,看到许多人围在煤都大道往筠连中学方向大约200米左右的公路中间,地上躺着一位大约70岁左右的妇女,头部还在流血,受伤的老人奄奄一息,生命垂危,命悬一线,有一位穿着红衣服的女同志在那里喊这位受伤的老年人,由于受伤严重,受伤的老年人没有说话。


    旁边有些人说撞到老年人的是一辆摩托车,已往筠连中学方向逃去了,在现场的市民们都纷纷谴责摩托车驾驶员太没有良心了,撞倒老年人不但不去救人反而逃跑,都希望找到这个人后重处。不一会110巡逻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120急救车将受伤老人紧急接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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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截屏肇事车逃逸现场照片

    事件发生以后,筠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一是组织警力在辖区各路段加强对两轮摩托车的盘查和事故发生地段的商户走访工作;二是要求大队指挥中心全天候通过天网寻找该车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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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某到筠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投案自首

    经过多日的摸排走访和再三核实,确定了此事件与筠连县腾达镇詹某某有直接关系,经过做工作,3月23日,詹某某驾驶自己的川QAW078普通二轮摩托车到筠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投案自首。詹某在自首中称:主要原因是看到那位老年人已经受了重伤,害怕担责而选择驾车逃逸。


    伤者在市医院救治脱离生命危险

    今天上午,笔者联系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陈警官,了解了那天在车祸现场的那位受伤老年人,陈警官称:“车祸现场的那个老年人姓王(女,75岁,筠连县筠连镇人),目前在宜宾市二医院治疗,没有生命危险。就下一步的交通事故处理,要等伤者出院以后,根据伤情鉴定而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违法程度,目前这起交通事故正在办理中。”


    编后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但是,詹某没有做到这一点。


    希望各位驾驶员朋友们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行事,遇到问题了就要积极主动面对,该救人的一定要救人,赶快向相关部门报警,这是应尽的责任。千万不能选择脱离现场,脱离也只是暂时性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要依法行车,开安全车、行文明路,肇事逃逸只会罪加一等。


    祝司机朋友们一路平安,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图/文:筠连热线编辑部母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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