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执法巡查,绝不姑息违法乱建
日前,筠连文物管理所接到群众举报,得知有人在我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沐爱县衙署”内私搭乱建,为了确保文物安全,严正执法,4月1日,县文管所与文化综合执法队联合前往“沐爱县衙署”,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核实查处。
现场了解到,沐爱镇荷花社区一居民未经任何审批,擅自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沐爱县衙署”大院天井内擅自搭建钢棚,培育兰草盆栽,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第十六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之规定。
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居民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钢棚恢复原貌。执法人员还要求属地政府及荷花社区要积极督促该居民的拆除工作。
之后,筠连县文物管理所还与沐爱镇文化分管领导、沐爱镇文化站负责人及荷花社区领导一行进行了“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座谈。
文物管理所要求文化站、荷花社区以此事例为契机,加强对“沐爱县衙署”的日常管理,修整好大院门口大铁门并管理好大门,严格控制入内车辆停放,并加强用火用电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工作,从而为下一步“十三五规划”对“沐爱县衙署”的修缮工作做准备。
通过此次文物执法,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知法守法,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来源:筠连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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