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新帖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junlian114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筠连热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05|回复: 0

    [筠州焦点] 侦办近两年的“四川筠连县9.9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收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6 18: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img]禁止外链[/img]

    近日,四川省禁止外链森林公安局民警经过一年多的艰难取证,确定了周某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的犯罪事实,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成功将该案移送起诉。

    2014年9月8日9时许,禁止外链森林公安局大雪山派出所接匿名电话报案称:2014年农历7月间,杨某某在大雪山镇夏泉村学堂组砍了几十根桢楠(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请前来处理。接报后,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大雪山镇调查处理此事。鉴于案情特别重大,禁止外链专门成立了“禁止外链9.9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破。并于当年被四川省森林公安局列为“2014利剑行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



    [img]禁止外链[/img]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4年农历7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同本镇李某某(已判)、胡某(已判)经大雪山镇杨某某(已判)介绍,分别以600元至1750元每株不等的价格,在大雪山镇农户家购买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桢楠树共计25棵。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周某某等人雇请他人用手拉锯等工具将其购买的25株桢楠树砍伐,下料后用农用车运往乐山销售。经现场伐桩检尺及鉴定,立木蓄积共计13.4057立方米。


    鉴于案情的不断进展,犯罪嫌疑人不断浮出水面,2015年12月禁止外链森林公安局将周某某列为犯罪嫌疑人挂网追逃,2017年1月16在广州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将其抓获。周某某被拘留后,但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辨称对李某等人非法采伐桢楠一事一概不知。在此情况下,禁止外链森林公安局民警通过之前一年多的踏勘现场、走访群众、调查工人、调取通话记录、卡口信息等的相互印证,从而形成的完整证据链将此案成功移送起诉。


    周某某企图通过自己的拒不认罪来逃脱责任,但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至此,周某某案的成功移送起诉,也使侦办近两年的“禁止外链9.9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圆满收官。
    [img]禁止外链[/img]
    中国森林公安

    分享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筠连热线 蜀ICP备11008580号-4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蜀ICP备11008580号-4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10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