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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禁止外链森林公安局民警经过一年多的艰难取证,确定了周某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的犯罪事实,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成功将该案移送起诉。
2014年9月8日9时许,禁止外链森林公安局大雪山派出所接匿名电话报案称:2014年农历7月间,杨某某在大雪山镇夏泉村学堂组砍了几十根桢楠(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请前来处理。接报后,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大雪山镇调查处理此事。鉴于案情特别重大,禁止外链专门成立了“禁止外链9.9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破。并于当年被四川省森林公安局列为“2014利剑行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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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侦查查明:2014年农历7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同本镇李某某(已判)、胡某(已判)经大雪山镇杨某某(已判)介绍,分别以600元至1750元每株不等的价格,在大雪山镇农户家购买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桢楠树共计25棵。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周某某等人雇请他人用手拉锯等工具将其购买的25株桢楠树砍伐,下料后用农用车运往乐山销售。经现场伐桩检尺及鉴定,立木蓄积共计13.4057立方米。
鉴于案情的不断进展,犯罪嫌疑人不断浮出水面,2015年12月禁止外链森林公安局将周某某列为犯罪嫌疑人挂网追逃,2017年1月16在广州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将其抓获。周某某被拘留后,但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辨称对李某等人非法采伐桢楠一事一概不知。在此情况下,禁止外链森林公安局民警通过之前一年多的踏勘现场、走访群众、调查工人、调取通话记录、卡口信息等的相互印证,从而形成的完整证据链将此案成功移送起诉。
周某某企图通过自己的拒不认罪来逃脱责任,但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至此,周某某案的成功移送起诉,也使侦办近两年的“ 禁止外链9.9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圆满收官。 [img]禁止外链[/img] 中国森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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