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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筠连大转弯“三车追尾”真相:罐车失控撞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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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4-10 16: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筠连大转弯“三车追尾”真相:罐车失控撞车负全责

         4月8日下午,一网友向筠连热线爆料了一起“筠连大转弯发生一起疑似三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昨日(4月9日)上午,事故当事人一方红色车主王女士向编辑部打来电话,讲述网友爆料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向编辑说明了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并非是追尾。

    [img=780,0]禁止外链[/img]

      王女士讲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4月8日上午10时30分,我开着自己的车往镇舟方向去,途经筠落路1KM+600M处时,还没开始转弯,迎面下来一辆水泥罐车失控撞上我的车,报道中爆料者称是我的车追尾,其实不是,不是我去追尾,筠连县交警大队已经通知明天(10日)上午到交警队解决,到时我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给你们看。”

      今天(10日)上午10点过,王女士将一份“筠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发给了筠连热线编辑部,应正了这起交通事故涉及的事项。

       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说明了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责任划分:

    QQ截图20170410182753.png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2017年4月8日10时30分,古某某驾驶渝XXX重型罐式货车由巡司镇驶往筠连镇方向,行驶至筠落路1KM+600M处时,与对面而来王某所驾川QXXXXX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导致川QXXXXX小型轿车与陈某某所驾云AXXX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王某、詹、陈某轻微的交通事故。该事故中,古某某驾车时操作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是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认定古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陈某无责任。

       今特别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后续报道,对4月8日所做的报道进行澄清更正最后感谢王女士对筠连热线编辑部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认定书图片系王女士提供) 筠连热线编辑部:母乾义
                 有新闻请爆料:爆料电话:7287779——13458831188——1355072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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