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新帖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junlian114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筠连热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200|回复: 0

    [筠州焦点] 四川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200多万被判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3 13: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正义网四川6月13日电(通讯员 刘杰)近日,由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被告人郝从洪、周绪伟等5人,及在审查起诉环节追诉的被告单位“四川省僰乡绿色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5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被告单位“僰乡公司”被判处罚金50万元。

      2007年4月,郝从洪等人在筠连县工商局注册成立“四川省僰乡绿色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并聘请冯伦强、沈科、余永川等人为工作人员。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因公司资金紧张,郝从洪、周绪伟、冯伦强、沈科、余永川等人以公司从事农牧开发为名,以每月4%的红利且一年退还本金后仍可享受每月1%的红利为诱饵,先后在宜宾市翠屏区、珙县、长宁县、自贡市等地向10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6200多万元。除支付少部分人本息外,尚有900余户的集资款未归还,至今仍欠3700余万元本金未归还。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众多,作案周期长,集资群众损失惨重,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属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涉众型经济犯罪。筠连县院严审细查该案证据,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5名涉案人员外,依法追诉“僰乡公司”为单位犯罪。在强有力的证据支撑下,筠连县人民法院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认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分享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筠连热线 蜀ICP备11008580号-4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蜀ICP备11008580号-4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10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