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晚报网5月9日讯(李玉玲)“95后”在校学生杨小兰,利用网络购买朱某某被盗的QQ号,假冒朱某某,以急需用钱为由,骗取朱某某的朋友王某、罗某某等人钱财共计7000余元。近日,兴文县检察院受理了该诈骗案。
■ 购买被盗QQ号行骗
杨小兰系海南省某大专学校学生,现正处于实习期间。今年2月,杨小兰在网吧花250元向QQ群中的Q友购买了朱某某被盗的QQ号及密码、利用QQ号进行诈骗的教程文件,谋划着进行一场QQ诈骗。
杨小兰认真学习诈骗教程后,在网吧电脑登陆朱某某的QQ号,以朱某某的名义向在线的大部分QQ好友发送了求助信息,假称自己急需用支付宝付款,提出自己先通过银行转账给好友,好友再帮自己的支付宝充值。其中,朱某某的好友王某、罗某某信以为真,主动帮忙。杨小兰便要了王某、罗某某的银行卡账号,并加了支付宝好友。然后PS了一张假的银行转账凭证图片发给受害人王某、罗某某,并假称因银行到账迟延,过一会儿才能收到到款短信。王某、罗某某想到是朋友,同时也自认为没收到银行到款信息是正常的,立即通过支付宝转账给杨小兰。
■ 诈骗成功立即消失
杨小兰在骗得王某、罗某某两人钱财共计5000余元后,立即删除支付宝好友,退出购得的朱某某QQ号。此后,杨小兰再次向群里Q友购买其他几人的被盗QQ号,用同样的方法骗取了张某某、李某某等人2000余元。被骗的王某、罗某某等人发现联系不上朱某某后才知被骗报警而案发。
■ 检察官提醒注意
兴文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说,在网络监管还不够发达的现状下,不要轻易相信微信好友、QQ好友提出的打款求助,实在需要打款也得打电话核实清楚;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给骗子留机会;若不小心被骗,一定要及时报警,固定相关证据,严厉打击行骗者,切不可因面子问题而纵容其继续行骗。(文中杨小兰为化名)
来源:宜宾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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