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城乡居民大操大办、乱办滥办酒席的不良风气,杜绝铺张浪费、炫富攀比等陋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营造风清气正、安定和谐、文明有序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出台的若干规定,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乱办滥办酒席的不正之风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操办婚事、丧事之外的其他事宜,如满月、过生、当兵、升学、晋升、退休、建房、装修、乔迁、冲喜等一律不准操办酒席,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通知非亲属人员参加,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礼金、礼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 二、操办婚事的群众,需提前15天向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申报,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操办丧事的群众,在事发后立即上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事后按规定程序备案。宴席办理不得超过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规定的标准。 三、全镇所有党员干部和群众举办酒席必须服从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的管理和指导,红白理事会在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四、不准分期分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宴席。 五、操办婚事不准滥发请柬(短信或微信),丧事不准乱帖讣告。婚丧嫁娶事宜不准进行低俗表演和封建迷信。 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不准占用街道、公路、广场、学校等公共资源影响公共秩序。严禁在群众聚居区燃放烟花爆竹、播放高音喇叭、敲锣打鼓等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周边单位和住户造成干扰的行为。 七、不准全镇各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人员以及村(社区)大小三职、村(居)民小组长参与违规操办酒席和吃请。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群众,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家庭所享受的有关政策待遇。 八、镇政府和村(社区)组建专门的整治城乡居民乱办滥办酒席工作队,对不按规定操办酒席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对不服从教育和管理的,工作队将联合民政、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开展现场整治和政策宣传。 九、各村(社区)要制定红白喜事村规民约并予以严格执行,树立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做到违规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引导广大群众崇尚科学文化,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风尚。 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希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
特此公告
筠连县镇舟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2日
来源:镇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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