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接待了一位特殊的病员。女性,14岁,刚刚分娩。
我心情凝固了,不知如何处方、下笔?
一个14岁的少女,一位年轻的“妈妈”,中间是一个等号。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手中的笔在颤抖!
近些年来,我接触的这类病员,不是第一个了。我心里疑惑:“这世道,真的‘超前’了?”
30多年以前,国家实行晚婚政策:结婚的男女双方,年龄合计必须达到50岁方能结婚。今天看来,那晚婚政策的确“太过”了一点。如果一个20岁的女青年想结婚,意味着必须找个30岁以上的大青年。“晚婚”的年代有些荒唐,也许再也不会重来了。
国人总是不左就右。这些年,早恋爱、早结婚、早生子的现象,在农村很普遍的,绝非危言耸听。我曾遇见过一个20岁的青年女子,已经是3个孩子的母亲。喜乎?乐乎?悲乎?
目前农村的现状,90%以上的中年男女都外出打工,留下几岁、十几岁的孩子由爷爷奶奶照料。孩子没有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年老的爷爷奶奶也力不从心,留守儿童一系列该发生和不该发生的事就出来了。早婚早育的现象中,有的是父母操办的,“早生娃娃早享福”嘛。还有一些早恋特别是早孕、早育的现象,是在父母不知、爷爷奶奶不知的情况下就发生了。这些畸形的早孕、早育,有的是双方自愿,“早熟”;有的是被引诱;还有的甚至是属于暴力。这些“三早”的女孩,很多不超过14岁。这就是说,发生在这些女孩身上的畸形事件,已经是明明白白的刑事案件了!
全面普法了那么多年,有没有“盲区”、“真空地带”?农村女孩早恋、早婚、早育的风越刮越烈,谁来“灭灭火”?14岁就当妈妈的少女,稚嫩的肩膀过早的挑起了生活的重担,有谁怜?这襁褓中的婴儿,你的明天咋样?我不敢想象……
杞人忧天,管它那么多。这历史的车轮,总不会倒转的。天,也不会垮塌的!
产科病房里那位婴儿的啼哭声又传来了,我哪有心思再写下去,赶紧用双手捂住了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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