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斑马线前未避让行人 将被罚50元记3分
作者:程文帝
“车辆遇斑马线有行人而不避让,将被罚50元记3分。”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宜宾将持续整治行经人行横道未依法让行的违法行为,倡导“车让人”。
据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在遇有“车让人”交通标线时,应减慢速度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将被处以罚5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礼让行人”体现了公民的文明素养,遇有行人横过人行道时要停车让行;遇行人犹豫不前时,不妨主动“摆摆手”,让行人先走。
同时,市交警支队向社会通报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红圈处车辆路过人行道时,未礼让行人。(市交警支队供图)
案例:
川QKU078机动车在西街/仁和街十字路口路过人行横道未停车避让行人违法内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11项;罚款金额:50元,记3分。
来源:金江网 作者:程文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