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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四川省宜宾市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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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7-31 11: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本帖最后由 LisaLisa 于 2017-8-24 15:50 编辑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筠环监验字[2017]第4号


    项目名称: 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巡司镇玄武岩采石场项目
    委托单位: 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




    筠连县环境监测站
    二0一七年六月

    报 告 编 制 说 明
    1、本报告按验收监测依据编制。
    2、本报告的数据和检查结论来源于筠连县环境监测站。
      
            
    [img=64,31]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禁止外链[/img]
       
       
       
    3、本报告涂改无效。
    4、本报告无本站公章        、资质章、业务章、骑缝章无效。
    5、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










    承担单位:  筠连县环境监测站
    站      长: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审      核:   
    审      定:
    参加人员
    筠连县环境监测站
    电话:(0831)3897053
    传真:(0831)7728977
    邮编:645250
    地址:筠连县环境监测站


          
      
    1 前言……………………………………………………………………………………5页
      
    2验收监测依据 …………………………………………………………………………6页
      
    3监测工程概况 …………………………………………………………………………6页
      
    4 主要污染物及治理设施 ………………………………………………………………7页
      
    5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2页
      
    6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13
      
    7验收标准及评价方法 …………………………………………………………………12页
      
    8验收监测内容 …………………………………………………………………………13页
      
    9环境管理检查…………………………………………………………………………16页
      
    10结论及建议   …………………………………………………………………………17页
      
    11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19页
      
      
      
    附件:
      
      
    1、筠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巡司镇玄武岩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筠环函〔2012〕65号);
      
    2、《筠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巡司镇玄武岩采石场建设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筠环函〔2012〕91 号);
      
    3、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关于环境保护设施的情况说明。
      
      
      
      
      
      
      
      
    附图: 1、  附图1项目监测点位图     
      
      
      
    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巡司镇
    玄武采石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1前言
    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筠连县巡司镇红星村八组。该项目包括开采区和加工区两部分,项目内主要配有挖掘机、装载机以及运输汽车等。开采区位于项目西侧,设置有渣土临时堆场,作为开采渣土的临时堆放,矿山开采过程中实行边开采边回填绿化,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加工区位于项目东侧,设置有值班室、机修工具房、配电房。成品区位于加工区东侧,主要用于暂存开采并加工后的岩石,再由运输车辆装车后外运,用于铺路等建筑材料。项目内设置有一条进场道路,方便对产品的运输。
    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向筠连县环保局提交了项目申请,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年3月筠连县环境监测站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建址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编制了《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巡司镇玄武岩采石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3月由筠连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巡司镇玄武岩采石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1本次验收范围包括: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巡司镇玄武岩采石场项目。
    1.2本次验收监测的内容包括:
    (1)新建工程环境空气监测。
    (2)新建工程厂界噪声监测。
    (3)环境管理检查。
    1.3验收监测项目组成表
    项目
    内   容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
    噪声
    厂界噪声
    环境管理
    生态环境、档案、制度、风险评价措施等。
    2验收监测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
    2.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环发[2000]38号)
    2.4《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环保总局 环函[2002]222号)
    2.5《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四川环保局 川环发[2003]001号)
    3建设工程概况
    3.1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玄武岩开采、加工,项目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形成年开采、加工玄武岩8万吨。
    项目总投2100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比例8.57%。
    表3-1项目工程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建设期
    营运期
    主体
      
    工程
    开采区
    开采面积为0.0119km2,配有挖掘机、装载机等。
    噪声、
      
    废水、
      
    扬尘、
      
    固废
    粉尘、噪声、固废
    加工区
    占地面积800m2,配备有颚式破碎机、振筛等。
    粉尘、噪声、固废
    辅助工程
    成品区
    50m2,位于项目加工区东侧
    粉尘、噪声、固废
    渣土堆场
    2000m2,位于项目加工区北侧
    粉尘、噪声、固废
    机修工具房
    30m2,位于项目加工区
    粉尘、噪声、废渣
    贮水池
    1个,位于项目西北侧
    沉水池
    位于项目北侧
    废水、泥沙
    变压器、配电房
    1间,位于项目加工区西北侧
    设备噪声
    进场道路
    3Km,位于项目加工区东南侧
    扬尘、噪声
    公用工程
    供电
    由市政电网供给
    供水
    来自井水
    环保工程
    化粪池
    1
    废水
    除尘设施
    1
    办公及生活设施
    休息室
    位于项目加工区东南侧,项目出口处
    生活废水、生活垃圾
    守夜房
    位于加工区西北侧
    宿舍楼
    位于项目加工区东北侧
    4主要污染物及治理设施
    该项目的污染物产生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即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4.1 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的废水主要包括雨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雨水
    该项目在周边设置排洪沟,避免山上及场地周边的雨水进入项目内部;项目内部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导流沟外排,污水则经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处理。实现雨污分流,主要为避免雨水进入项目内污水处理设施,增加项目内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压力。
    (2)生产废水
    根据对生产工艺分析,项目在加工过程中涉及洗选工艺,每日消耗水量约33.33m3,洗选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产工序中矿山开采和破碎均有少量无组织粉尘产生,在运输车辆出场时,轮胎上会携带少量泥土,为了在运输过程中不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该项目对无组织粉尘的防治采用喷淋降尘处理,用水量约0.5m3/d,蒸发损耗后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外排;为此,项目内设置有一贮水池,容积约50m3,以备建设喷淋管路系统用于降尘及清洗车胎。清洗车胎废水,经场地内的导排沟收集到贮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整个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
    (3)生活污水
    项目营运期间设置有办公室、食堂、职工宿舍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以用水量的80% 计,日产生生活污水量约4.8m3,项目内员工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全部用于附近山坡地、林地施肥,不外排。
    4.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开采和破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机械废气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1)粉尘排放及治理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破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属于无组织排放。
    由于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拟采取湿式凿岩的方式进行除尘,粉尘从源头就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再加之开采区位于山中,产生的粉尘受地形控制不易扩散,且距离周围敏感点较远。故开采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浓度很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加工区破碎过程中会有无组织粉尘产生,针对每个生产和运输环节进行粉尘的防治,由于项目加工区设置有厂房,建筑面积约800m2,加工区采用密闭式(篷布遮盖、厂房遮盖等)生产的方式进行作业,同时对加工区碎石破碎机卸料口进行封闭,上料口进行喷雾除尘,防止粉尘飘散,建立湿式防尘管路系统(即喷雾洒水管路系统)、隔绝尘源和采取个体防护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的防尘降尘措施,通过该供水管路沿途向分布在场区的破碎区等产尘点提供防尘用水。在各产尘点均敷设防尘洒水支管,并在产尘点安装手动喷雾洒水装置。手动喷雾洒水装置采取同生产设备连动的方式进行控制。采用的喷雾器装置一般为K型雾化喷嘴形成的喷雾器,洒水器一般采取园锥形洒水器,其水压不低于0.5Mpa。
    个体防护。除采取以上措施进行防尘降尘外,对产尘点处的生产操作人员还采用配戴防尘口罩和穿戴防尘服进行自我保护。
    沿厂区进行绿化带建设,种植高大阔叶乔木,通过绿色植物的阻挡吸附作用起到一定的降尘作用,同时美化厂区环境。
    粉尘经有效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机械废气
    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有扬尘、汽车尾气产生,通过车辆用密目网覆盖上路、洒水降尘、禁止使用含铅汽油等措施可使扬尘和尾气达标排放。本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等采用0#柴油作为能源,机动车尾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3)运输车辆扬尘
    采石场主要运输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减少车辆行驶扬尘。
    4.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来自挖掘机、装载车,破碎机以及其他运输车辆。项目爆破作业、挖掘机、装载车,破碎机以及其他运输车辆噪声等噪声源的声压级一般在65~85dB(A)。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各类机械同时工作,各类噪声源辐射叠加,噪声级将会更高,辐射面也会更大。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营运期间噪声影响加强控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①选用性能优、噪声低的设备。
    ②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如破碎机等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进行局部遮挡或设置挡墙。
    ③控制爆破时炸药的装药量,未发生超量爆破和违规爆破,采取“小炮”爆破,严格控制爆破时间,每日爆破一次或几日爆破一次。项目开采区爆破属于间歇爆破,爆破时间选取在白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④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未在夜间(22:00~6:00)进行一切生产作业。
    ⑤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尤其是靠项目南侧,种植高大阔叶乔木,通过绿化阻挡隔离可起到一定降噪作用。
    4.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玄武岩开采过程中的表层剥离土方、玄武岩矿分选产生的废石材、少量的生活垃圾、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及废渣、废机油以及废棉纱。
    玄武岩矿分选产生的废石材预计每年产生量为10000t,表层剥离土预计每年产生量为3570t,废石材用于全部用于免烧砖厂,进行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岩体剥离的表层土用于矿山的恢复植被及绿化建设。复垦方式是边开采边恢复,只对项目内表层剥离土作临时堆放,暂存量少,无废气土石方产生,但仍需对表层剥离土临时渣场进行规范安全设置,并做好防雨、防渗、围护及场内导排水措施,同时要求临时渣场不得占用溪沟或河道,以免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
    营运期间项目内民工生活过程中将产生生活垃圾,按60人,单位产生量0.1kg/人.d计算,则项目内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6kg/d,年排放量为0.12t。少量的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外运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使生活垃圾能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涉及洗选工艺,洗选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经沉淀池沉淀收集后,用作项目回填及绿化等。
    由于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棉纱量较少,约为0.05t/a,0.03t/a,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采用密闭容器对废机油、废棉纱进行收集(做好相应的防渗漏措施),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5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57%,具体措施见表5-1。
    5-1  环保措施对照表
      
    污染类型
      
    项目
    环评提出措施
    环保措施具体实施情况
    废水
    冲洗废水
    经导排沟收集至贮水池,沉淀后回用
    已落实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
    已落实
    废气
    粉尘
    喷淋系统,无组织排放
    已落实
    机械废气
    场地自动扩散
    已落实
    固废
      
    表层剥离土
    矿山的植被及绿化建设
    已落实
    废石材
    用于免烧砖厂原料
    已落实
    生活垃圾
    经垃圾袋收集后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已落实
    沉淀池废渣
    回填和绿化
    已落实
    噪声
    设备噪声、车辆噪声
    设备减震、降噪等
    已落实

    6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
    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水污染防护措施、噪声扰民、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加强废物的处理和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必须尽快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7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及方法
    表7-1  验收标准与环评标准对照见表
      
    类别
      
    监测标准
    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昼间Leq[dB(A)]
    60
    夜间Leq[dB(A)]
    50
    环境空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单位:mg/m3
    Tsp
    0.30
    8 验收监测内容
    8.1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及时监督生产工况,保证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
    8.2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必须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贮运、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质量控制。
    8.2.1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方案审查意见的要求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8. 2.2 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8. 2.3 采样人员严格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8.2.4 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8.2.5 噪声测定前后校正仪器,以此对分析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进行控制。
    8.2.6 环境空气采用做空白滤膜,在测量前后各称量一次作比较并校正。
    8.2.7每批次监测样品做全程序空白样品,不少于20%的平行样和10%加标回收。
    8.2.8 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8.3噪声监测内容
    8.3.1监测布点
    按照环评要求对噪声监测共布3个监测点,各监测点位具体见下表。
    8-3  噪声监测点位表
      
    序号
      
    监测点位
    1#
    项目厂界北侧外1m处
    2#
    项目厂界东侧外1m处
    3#
    项目厂界西侧外1m处
    8.3.2监测频次
    连续监测二天,昼夜间各监测一次。
    8.3.3 噪声监测使用仪器及其型号
    本次噪声监测使用AWA6218B型噪声振动监测仪。
    8.3.4监测结果
    8-4 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等效声级 Leq[dB(A)]
    昼    间
    夜    间
    3月22日
    1#
    56.0
    41.8
    2#
    54.0
    40.5
    3#
    57.5
    44.5
    3月23日
    1#
    52.9
    44.1
    2#
    51.2
    40.9
    3#
    54.3
    43.7
    监测结果表明1#、2#、3#各点位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8.4环境空气监测内容
    8.4.1监测布点
    按照环评要求对环境空气监测共布2个监测点,分别为1#:项目所在地上方向、2#:项目所在地下方向。
    8.4.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总悬浮物颗粒物
    8.4.3监测频次
    环境空气连续监测3天,总悬浮物颗粒物每天连续采样24时,采样时间为09:00~09:00(次日)
    8.4.4 监测方法
    8-5境空气监测方法表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mg/m3)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5432-1995
    TB-214电子天平(24160227)
    0.001

    8.4.5监测结果
    8-6气质量监测结果表
    监测项目
    监测时段
    点位编号
    2017.3.22
    2017.3.23
    2017.3.24
    总悬浮物颗粒物mg/m3
    09:00~09:00(次日)
    1#
    0.174
    0.193
    0.172
    09:00~09:00(次日)
    2#
    0.127
    0.130
    0.135
    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空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8.5主要污染因子、点位、特征污染因子与验收监测污染因子、点位汇总见下表
    8-7收监测污染因子、点位汇总表
      
    污染类型
      
    主要污染因子
    特征污染因子
    评价因子点位
    验收监测点位
    验收污染因子
    环境空气
    可吸入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
    -----
    1#
    可吸入颗粒物
    噪声
    Leq[dBA]
    Leq[dB(A)]
    1#-项目厂界北侧外1米
      
    2#-项目厂界东侧外1米
      
    3#-项目厂界西侧外1米
      
    1#-项目厂界北侧外1米
      
    2#-项目厂界东侧外1米
      
    3#-项目厂界西侧外1米
      
    Leq[dB(A)]
    9环境管理检查
    9.1建设项目按要求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经县环保局同意后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无污染纠纷;
    9.2环保设施实际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环保设施运行良好,设置了污水处理站;
    9.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
    9.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环境档案基本齐全,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比较完善;
    9.5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9.6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制度、配备和建设的应急设备及设施情况:为确保在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快速、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制定了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10结论与建议
    10.1结论
    10.1.1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巡司镇玄武岩采石场项目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投产后运行正常。
    10.1.2监测结果表明各点位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0.1.3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结论与建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筠连县总体发展规划。通过以上分析,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0.2建议
    10.2.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把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10.2.2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检修,保证环保设施运行率和完好率达到98%以上,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10.2.3加强企业管理,清洁生产,文明营业,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2.4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设置消防设施。
    10.2.5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筠连县环境监测站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
      
    项目
      
    项目名称
    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巡司镇玄武岩采石场项目
    建设地点
    筠连县巡司镇红星村八组
    建设单位
    四川宜宾功源矿业有限公司
    邮编
    645250
    联系电话
    13547740000
    行业类别
    非煤矿业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13年5月
    投入试运行日期
    2015年6月
    设计生产能力
    10万吨/年
    实际生产能力
    8万吨/年
    投资总概算(万元)
    28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80
    所占比例%
    6.43%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四川科家咨询有限公司
    实际总投资(万元)
    21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80
    所占比例%
    8.57%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自建
    环评审批部门
    筠连县环境保护局
    批准文号
    筠环函【2012】65号
    批准时间
    2012年8月6日
    环评单位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筠连县环境监测站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废水治理(万元)
    30
    废气治理(万元)
    15
    噪声治理(万元)
    20
    固废治理(万元)
    100
    绿化及生态(万元)
    10
    其它(万元)
    5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万吨/年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万立方米/年
    年平均工作时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      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
      
    它特征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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