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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殷关怀] 宜宾贫困大学生可享助学贷款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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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8-2 11: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本帖最后由 蜀郡 于 2012-8-2 11:36 编辑

    禁止外链 2012-8-2 来源:宜宾日报
    ●拿到全日制高校录取通知书后方可申请
    ●助学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再还本息
    ●生源地信用贷款和国家、商业助学贷款不可同时申请
    ●一次性资助省内录取每人500元,省外录取每人1000元
        近来,大学录取通知书陆续寄到毕业生手中,不过,在收到这份惊喜的同时,一些贫困学子也在为学费发愁。近日,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扶持力度较大、覆盖面较广的大学生助学方式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此外,今年还为贫困大学新生出台了新的资助政策。
        该中心工作员古奕告诉记者,目前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到的政策扶持主要是三个方面,分别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以及栋梁工程,其中,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人较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包括: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经办农信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普通高校确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贷款发放和汇款→备案登记。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拿到全日制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开具贫困证明,然后带上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的区县教育部门办理即可,具体办理程序可向当地教育部门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已经获得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商业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在进入高校学习后,还可以继续申请此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再还本息。据了解,2011年,我市有4347名大学新生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占当年我市大学上线人数的三分之一多。 而国家助学金和栋梁工程的帮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子,其受助对象要经过所在学校的初步筛选,其资助的名额和金额有限。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还能获得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具体办理程序可向当地教育部门咨询。

    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为:翠屏区5160501;宜宾县6200917;南溪区3322969;江安县 2620769;长宁县4625495;高县5416227;筠连县7722715;珙县4099693;兴文县8826127;屏山县5720278。(日报记者 刘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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