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新帖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junlian114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筠连热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000|回复: 6

    [网友报料] 有亲认识筠连全师装饰行的人不?认识请进一下,谢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21 16: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三明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
    楼主是一个网店客服,筠连全师装饰行的赵*友先生在本店购买的商品出现小脱线问题,经协商愿意退3元差价作为补偿,加财务微信给客户转账退款,但由于我不小心操作失误,将本来要转账至老板微信的钱款5547,错误转到赵*友先生微信上。
    2.jpg 3.jpg 4.jpg



    接下来故事就开始了,赵先生一开始否认收到这笔转账金额,多次让帮忙转回的情况下直接将的财务微信拉黑了,打电话联系设置拒接,经过多方联系更换无数次的手机后,终于联系上赵先生夫妻,但对方表示并不愿意归还这笔钱, 后来思考了下和我们说要留下只愿意退还4000,


    拉锯战就开始了,我多次和赵先生夫妻沟通说归还款项可以给私发红包当做感谢,熟料对方觉得200-500他们并不能满意,并且掷地有声的说明这个钱,我一没偷二没抢三没说不还,你要就自己来筠连,我们这的人都觉得没错,这个是你的失误 我不负责,我也不会微信转账,转错人怎么办?口气明显的是不愿意归还,最后多次的沟通联系还是要留下一半的钱, 后来的沟通过程中赵先生最后用微信退还了2750的款项, 并且是将拉黑的财务号在加回来以后在通过转账的形式退回了,是不是觉得妥妥打脸了说不会转账的这个事情,赵先生说你是碰上我还愿意还你一半,要是别人你都没有办法,你报警找人也没用 我同事可以摆平,小妹只想说 何苦难为打工人,大家都不容易。剩余未归还的款项2797元 结果第2天回公司和老板说的时候,老板和我说这么大的纰漏你都能出,这钱追不回来你也别干了,做个财务转个钱都转不好!

    T.T  福建离四川很远,确实也无法直接丢下工作和家庭就立马出发去找赵先生取,在老板说接下来两个月你干完就可以直接走人了, 小妹觉得很委屈,因为转错一个账 丢了工作,老板说要么你现在把钱都追回来 我在给你延长试用期看看。 赵先生要求我不要再打电话联系他,我没办法用电话联系,只能到筠连当地论坛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亲帮忙和赵先生联系说下,这个事情想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亲,可以帮忙联系下赵先生帮忙转告一下,万分感谢。



    赵*友1732196713*


    7.jpg 10.jpg 13.jpg 14.jpg 15.jpg 16.jpg 17.jpg 19.jpg 20.jpg


    感谢各位帮忙了,谢谢。













    分享到: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5 15: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三明
    顶起来 希望有认识的人看到帮忙转达一下您的这位朋友。
    发表于 2017-10-21 16: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回帖奖励 +1 金钱

    天来横财不可取,楼主也太大意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1 16: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三明
    少了一张转账的图 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3 16: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三明
    禁止外链
    天来横财不可取,楼主也太大意了

    是阿  就是不小心 结果就碰上了这样的歹人
    发表于 2017-10-23 16:1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三明
    真的是 不是自己的钱财占为己有 用的会心安吗 整编看下来 都是做妈妈的人 真的不怕以后小孩子大了知道妈妈是个这样的人头都抬不起来吗? 还什么别人说如果是你转错了钱人家也不会转回来!不要把每个人想的和你一样好吗?
    发表于 2017-10-23 16: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三明
    这种人就是不要脸的,从900说到2000多,还1000劳务费,1000骚扰费,还真敢说呢,给那个黑心贪财不要脸的2夫妻个建议,你们可以去大街上躺住,放个碗,那样钱来得更快,反正这2夫妻也没有脸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筠连热线 蜀ICP备11008580号-4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蜀ICP备11008580号-4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10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