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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9日9时许,宜宾市第三中学发生一起学生坠楼事件。接警后,翠屏区公安分局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工作。
公安机关通过对学校老师、学生、学校工作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等人员调查询问,同时调取学校监控等证据核实,19日8时52分,向某某(男,16岁,宜宾市第三中学高二在校学生)以上厕所为由,自行走出教室并从教学楼5楼跳下,后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查验,向某某损伤为高坠伤,排除他人加害形成,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善后工作。公安机关郑重提醒,请勿信谣,不传谣,将依法严肃追究造谣传谣者责任。
来源:翠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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