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就新挑战——写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两周年之际 ■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落实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教育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
教育改革十大重点项目和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制定在即、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2010年7月,我国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大会,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两年多来,教育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教育正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教育优先发展得到新保证
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来,全党全社会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教育支持的力度不断加大。两年多来,在教育规划纲要的指引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落实。
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达到历史新高度。教育规划纲要指出:“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决定性意义”使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达到历史前所未有的高度。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进一步阐明了教育的全局意义和历史意义。教育工作会议之后,全国31个省(区、市)相继召开了教育工作大会,颁布了各省份教育规划纲要,这是强化“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意义的大动员、大普及。
对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并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落实教育经费作出了全面部署。2010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加大教育投入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多方面对各地2011年、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为今年达到4%的目标提供了机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