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新帖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junlian114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筠连热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243|回复: 0

    [警情通报] 筠连县公安局“四强力”严打突出犯罪助推“秋风行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1-13 09: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1541987879342.jpg


    1541987917078.jpg


    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12日讯(田春桃)自“秋风行动”开展以来,筠连县局坚持“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主业”的理念,采取“四强力”措施对突出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秋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破获入室盗窃案件21起,破案率同比上升48.67%,打掉团伙2个,跨区域系列案完成2串,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移送起诉43人,努力确保本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

    强力组织,周密部署

    自我加压,提升定位,高标准下单,提出 “一降三升”的工作目标,强势启动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各项工作。一是构建“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保障机制。成立“秋风”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唐勇任组长,县局政治处、指挥中心、纪委、治安、刑侦、禁毒等部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刑侦大队。成立三个工作专班,统筹掌握面上工作情况,协调联络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各种资源,确保打击整治行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二是建立“月度通报+联席会议”助推制度。建立月度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打击突出犯罪工作开展一次督查,通报刑事打击完成数,做到每人手中有帐、心中有数;建立月度联席会议制度,每月上旬由分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召集刑侦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针对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现场谏言,为行动提出指导性意见。三是强化“目标量化+协作配合”倍增机制。强化目标量化拉动,确保时间与任务同步;强化协作配合驱动,对于重大线索,统一侦控、经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最大化。

    强力出击,严打犯罪

    坚持以打击“套路贷”、入室盗窃、外流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四个单元”行动为重点,多管齐下、攻坚克难。一是串并分析,重拳治盗。高度重视传统侦查方法在破案工作中的运用,将秘密力量、政策攻心等传统侦查手段发挥到极致。行动开展以来,共破案1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诉结8人。二是上下联动,合力打击。各部门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强警种之间、部门之间的合作协助,合力开展打击整治突出性犯罪,提升破案效率。行动开展以来,打掉盗窃犯罪团伙2个,成功破获了张某系列团伙盗窃案、吴某系列盗窃案、江某跨市州系列盗窃案、李某网吧盗窃案等侵财案件21余起,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三是多措并举,全面防骗。县局通过加强诈骗线索串并,开展专题培训等相应措施,增强社会防范力度,预防打击电信诈骗犯罪。9月16日,筠连县局破获胡某某被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追回损失1万余元。

    强力防范,遏制发案

    构筑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压降可防性刑事案件发生。一是强化街面防控。特巡警大队完善动态巡防处警机制,采取车巡步巡结合、摩托车快反处警、动态巡防接警、夜间蹲守捕现等方式,全面提高见警率、威慑力,有效压降刑事案件发案率。二是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对全县案件高发的区域、时段、作案特点进行归纳总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区域性打击、集中式整治、立体化宣传,确保各部门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减少或避免辖区发生类似案件,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秋风专项行动”以来,全县侵财犯罪案件立案同比下降50%。三是强化动态掌控。组织保安、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城郊结合部等重要部位、重点区域的治安管理,按时间节点开展图巡和巡逻防控工作,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不断拓展案源。

    强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内宣引领,发力造势。各警务单位加强信息收集、编撰提炼,及时报送行动信息100余条,聚集内部正能量,鼓励民警多破案。二是外宣紧跟,多方渲染。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的原则,通过筠连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实时更新破案信息,挤压犯罪空间。三是传统辅助,接力烘托。为加大宣传力度,县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电视、广播、报纸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大张旗鼓开展社会面宣传发动。截止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00余份,悬挂横幅10条。四是预警宣传,防范未然。各派出所社区民警、驻村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上门宣传,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同时,大力强化宣传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的动作和战果,营造强大声势,引导社会舆论。 (刑侦大队提供)


    来源:四川新闻网


    1541987893070.jpg
    分享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筠连热线 蜀ICP备11008580号-4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蜀ICP备11008580号-4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10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