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一)、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沐爱镇境内政府未开办有公学、县学(政府开办),只有极少数私塾。私塾其办学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塾师自己开馆,校址多在塾师家里或庙宇中,学费由学生家长负担。二是地主、富商为教育其子女而聘请塾师设立“私馆”,聘金由设馆者与塾师商定。还有如原沐义李姓在其家族祠堂开设私塾。 清末民初,私塾继续延续。私塾无统一的教材及修业年限,由一个教师采取个别教学方法同馆教授年龄不同、程度不同等的学生。一般上午私塾先生教读课文,下午学生背诵。不求甚解,天天如此。初入学的蒙童启蒙时先读《三字经》《百家姓》《当家书》《增广贤文》《千字文》《千家诗》等。然后读“四书五经”,由浅入深,再选读《唐诗》《宋词》《古文观止》《幼学》等,三四年后,开始练习对对子(对联),作文章,并兼学珠算、契约等应用知识。教师说话,学生要绝对服从:学生有过,教师可训戒、责骂、罚跑、打板子、打手心等。光绪24年(1898年)实行的“变法维新”首要表现在改革教育制度上,即“废科举、设学堂”,地方教育权掌握在当地府、州、县官与致士(退休)乡绅中有科甲功名的人物手中。
清初,县设学署,设教谕、训导。道光元年(1821年)裁训导。清末,迫于形势压力,1905年颁发新学制,废除科举制度。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为劝学所,设视学1人,劝学员2人。新学制将学校分为“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和“大学堂”等几个等级。1909年,地方科举考试真正停止后,初中和高中界定明确。这时的学校行政负责人称为“总理”或“监督”。县设“学田局”直接隶属于县署,主管县立各级学堂,由县署在地方人士中任命其主管人员。属于府的学堂,其人事任命在府;属于县及区的学堂则归县管。1911年,县设“学务公所”,设所长1人,学务办事职员数人,负责宣传办学和检查其他工作。 (二)、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县改劝学所为第三课,设课长、课员。2年复改为劝学所,设所长,另设视学1人至2人。14年改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视学员2人,督学、文牍、会计、庶务、司事各1人。22年改为教育科。24年改为县政府第三科。29年教育、建设合并为教建科,设科长1人,督学1人,科员3人。33年教建分设。35年复改为第三科。 1911年,沐爱场开设书院,筠连县沐爱镇中心校前身即为“爱莲书院”。1912年改为县府的学堂,其人事任命属于县府管理。民国29年(1940)实施国民教育后,曾明令取缔私塾,由于政府投人不足,新学师资短缺,旧学仍然存在。1941年沐爱建立简易乡村师范,即筠连县第二中学前身,1944年春季开始招收初中生,是为境内办初中始。 1949年国民政府在县区辖、乡设文教管理员。管理辖区各级学校工作。临解放时,沐爱镇境内由县政府举办的小学有沐爱镇中心校、筠连县第二中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解放后,1950年1月,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各区设文教助理员,管理辖区各级学校。1966年县文教科未变,各区设文教干事1人,区事务1人,扫盲专干1人。1967年,县政府改为生产委员会,文教科改为文卫办公室,区未变。1968年8月,县政府改为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文教科改为文卫办公室,区未变。1969年12月,县政府改为县革命委员会,县文卫组改为政治工作组文卫组,区未变。1970年7月县政治工作组文卫组改为文教组,区未变。1972年8月,改文教组为文教局,区改为文教办公室,沐爱区成立沐爱区文教办公室,协助区委管理辖区的学校。1984年,文教局除设有教研室、扫盲办公室外,增设:办公室、人事股、文化股、计财股、体育股、勤公办、教仪站、招生办、农教办,区未变。 1993年,撤销区文教办公室,建立20个(全县撤五个区,合并为20个乡镇)乡镇教育办公室(乡为教育组),设教育专干一人,专干由中心校校长兼任,工作人员2-4人。 1994年,县文教局机构未变。县文教局撤销20个乡镇教育办公室,建立6个教育视导中心站,后撤销镇舟教育视导中心站合并到民主教育视导中心站,全县为五个教育视导中心站。 1995年11月,县文教局的文化职能分出,改建为县教育局。撤销镇舟视导站,将其管理的乡镇移交落木柔视导站。 1998年8月,经县编委同意,县教育局撤销教育视导中心站,恢复教育中心视导站成立时撤销的20个乡镇教育办公室,设乡镇教育办公室主任。教育办公室主任由乡中心校校长兼任,沐爱镇由李廷荣担任镇教育办公室主任。其办公业务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由教育局划拨。接受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的双重领导,负责本乡镇的教育教学管理。 2003年7月撤销镇教育办公室,其后村级学校管理由乡镇中心校管理。沐爱镇中心校管辖境内所有村级小学。 解放初至1985年乡镇均未专设教育行政机构。全乡镇的各级学校管理,县由文教局管理辖区具有法人代表的学校,乡镇以下小学由中心校管理,中学由中学校长管理。小学校长的任免权限在县,中学在县或市。1973年至1976年,全县的公办学校领导、教师由县委宣传部进行调配。1976年,公社设文教助理1人,为兼职,无固定编制。1985年7月以后,沐爱区除区教育办公室管辖各乡教育工作外,增设“筠连县沐爱区教育委员会”,沐爱乡设立“沐爱乡教育委员会”,简称“教委”,有印章。1995年沐爱镇教委主任由教育局下派沐爱镇书记助理李明广为教委主任、副主任有沐爱镇中心校长李廷荣、金銮小学校长周星火,下设委员2~3人。镇教委协助县文教局行使对镇内师资调配、校舍维修、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等职权。1996年8月,因新建镇单设初中,要调进教师,镇教委领导组为:组长樊中全(镇党委书记)、副组长陈冬(镇长)、王国平(分管教育副镇长),成员李廷荣(中心校校长)、李友奎(镇中学校长)、徐明乾(镇党委委员)、周星火(金銮小学校长)。对调进沐爱单设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后报教育局行文进行调动。筠连县第二中学(原沐爱中学)属县管中学,校内的师资调配、校舍修建等大项目工作由县政府管理,学校日常工作由校长管理。
解放前,因为公立学校少,老百姓受教育程度极低。沐爱刚解放时(农历1950年6月解放二次解放)全镇公立学校极少,总共还不到10个班。人均受六年教育年限不到一年,高小毕业生就算高学历人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的新纪元,也揭开了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篇章。解放后政府开始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筠连县档案局一份关于沐爱上报高县的教育报表显示:“1953年7月19日清报《高县沐爱镇中心小学》调查报表:学区:4;乡别:沐爱、中心、新华、武德、乐义(1950年解放后,新建置的沐义乡、金銮乡属于高县第五区管理)合计有中心小学一所、完小2所、村小12所。班级:高年级5个班、中年级13个班、低年级6个班。”这反映解放后,沐爱教育事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二、管理 清末,县立高等小学堂设堂长1人,总理学堂行政事务工作。另设监学1人,负责管理教学和学生纪律;庶务1人,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经费和师生生活;稽查1人,负责掌握作息时间和房门出入;舍监1人,管理学生寝室秩序和清洁卫生;教习若干人,分任教学工作。初等小学堂,设堂长1人,负责行政事务和教学工作,另聘请教习,担任教学。民国2年(1913年),改学堂为学校,堂长改称校长,沿用至今。14年,废监学改设训育主任。24年,川政统一后,实行教导合一,废训育主任改设教导主任。凡12级以上的完全小学,设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教导主任负责管理学生课业学习、学规及师生的生活福利等工作。学校校长及教导主任的任免权仍然归于县署。各班级级任(班主任)教员一人,专任教师若干人,级任教师除任学科外,还负责该班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等工作。1940年国民政府实施“政教合一”,在基层政权中由乡镇长兼任中心小学校长,保长兼任保国民小学校长。1949年,各县辖区,乡设置文教管理员。文教管理员职责:按教育科(民国22年改)的指令,对所辖区、乡中心校进行传达、指导、督查工作,收集学校常规工作中的成效、问题向县文教科汇报、请示。 新中国成立后,小学、幼儿园由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管理,区文教助理员协助区委管理各乡教育工作。各中心校正、副校长的任免、教师的调配,统一由县管理。中学由宜宾市专署领导,县人民政府协助管理,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由专署委任,教师的配备由专署文教科管理。1957年后,中学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县,初中正副校长由县人民委员会任免,教师调配、工资、福利以及奖励、处分等由县文教科管理。中小学师资补充主要由国家统一分配来县的大中专毕业生。1963年,公办小学由县文教科管理,民办小学由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负责管理。初中由县文教科管理,(高)完中由专署文教局管理;民办中学,由人民公社负责管理。沐爱区小(沐爱乡小学)村完全小学校长,由县文教科任免;各村民小学的负责人由中心校指定一人负责;公办教师由市教育局管理调配,民办教师由公社管理调配,一般在本村任教。区小、公办完小(指办齐1~6年级学校)的校内领导机构为:行政负责人、教师代表、工会代表、共青团组成校务委员会(行政领导组),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对全乡小学、民办小学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管理。1966年,沐爱区有文教干事1人,另增设区事务1人、扫盲专干1人。1968年8月及以后至1976年,学校“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学校由工人,贫下中农、学校负责人组成革命领导小组。沐爱小学改为:筠连县中心人民公社小学校 革命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织长1~2人,对校本部、辖区村小进行管理。初中、高中以学校推荐,经生产队、大队同意,招生学校审核后,即可以上学。从1970年至1976年,上大学以大队推荐、公社同意、招生大学(校)考核后,即可以上大学。一般以下乡知识青年、转业军人、工厂工人推荐上大学,称“工农兵”学员,也有少数回乡知识青年被推荐上大学。1973年8月起至1976年底,全县的各公社中心校校长的任免、公办教师调配、教师转正定级为县委宣传部管理;基建、培建、购置由文教局负责。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签订合同,聘任由区管理。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恢复大中专招生考试制度。 1978年,撤销各校的“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原有的学校行政管理体制,中学在县文教局的领导下,实行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管理逐步正常有序。全县中、小学统一由文教局负责管理。(高)完中正、副校长由宜宾地委组织部决定任免;初中、职中、进修校校长由县委决定任免;小学正、副校长由宣传部任免。1979年,沐爱小学改为:筠连县沐爱小学校(印章)。 1984年,建立乡中心校、基点小学、村级初小。沐爱小学校改为:沐爱乡中心小学校。学校配备校长1人,副校长1-2人,教导主任1人,副教导1-2人,党支部书记1人,工会主席1人。负责对全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校长、教导主任任免在县文教育局,支部书记的任免在沐爱乡党委。 1985年后,教育体制改革,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办法。沐爱中学,宜宾地区委托筠连县管理;沐爱小学校由沐爱乡管理;村级小学乡村共管,以乡为主。单设中学校长由县委任免;完中正、副校长由地区任免;沐爱乡中心校正、副校长由县文教局任免,正、副教导主任和村完小正、副校长由沐爱区决定任免,报县文教局备案;公办中小学教师的任用、调配由县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教师由乡管理。提倡、鼓励社会捐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沐爱乡中心校还负责对辖区的村民小学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指导。1992年沐爱建镇后,改沐爱乡中心小学校为:沐爱镇中心校。其镇内的学校管理,分沐爱镇中心校管理原沐爱乡8所村级小学、金銮基点校代管原金銮乡6所村级小学、沐爱中学由县管理。 1994年,经县编委同意,建立沐爱(管辖沐爱镇、维新镇、乐义乡)教育视导中心站,接受县文教局直接领导。负责辖区内小学,初中,幼儿园,农技校的教育教学视导。 1995年11月,县文教局的文化职能分出,改建为县教育局。 1998年,经县编委同意,县教育局撤销沐爱教育视导中心站,设立沐爱镇教育办公室,设乡镇教办主任,镇教育办公室主任为原沐爱小学校长李廷荣担任,沐爱小学由沐爱教育视导站教研员范之奇担任。镇教育办公室主任、镇中心校、金銮小学、镇初级中学的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由教育局任免。镇教办其办公室业务费和工作人员工资由教育局划拨,教受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的双重领导,负责本镇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指导各学校制订学年工作计划,与学校签订教学目标责任书,期初、期中、期末召开村级小学校长或全镇小学教师会议,布置、检查、奖励,总结工作。平时深入学校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调研活动,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法,推动各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协助镇政府、教委贯彻实施“普六”“普九”义务教育,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配备教学仪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教育上的政策法规。镇教育办公室对辖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各方面、制定一系列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2003年以后,教育局撤销镇教育办公室。2004年镇中合并沐中,沐爱镇中心校、金銮小学两所学校的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由县教育局任免。其余村级小学负责人(也称村小校长)由镇中心校负责任免。域内中、小学公办教师的调配、奖惩、教师退休,统一由县教育局管理,村级小学代课教师由镇中心校负责管理。 沐爱中学正、副校长的任免由教育局管理,教师的调配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 2004年起,沐爱镇中心校设校长1人,副校长1~2人,教导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任免权在教育局。学校党建工作有小教支部书记1人,为兼职,支部书记任免由沐爱镇党委管理。管理体制变为沐爱镇中心校管理校本部及镇辖区内所有村级小学、及附设的幼儿班教育,社会力量办学。金銮小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校长、教导主任由教育局管理,支部书记任免权由沐爱镇党委。域内村级小学负责人(1人)任免由中心校,其业务受沐爱镇中心校领导。 2005年以后,沐爱镇中心校、金銮小学、沐爱中学由县管理,教育局代表县政府具体实施。沐爱镇继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1998年全镇“普六”任务顺利完成,2000年全镇“普九”顺利完成,2018年“教育均衡发展”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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