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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宜宾2月17日讯(刘刚 马维)2月15日,腾达镇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携带危险物资案,及时排除了辖区安全隐患,有效净化了辖区的治安环境。
2月15日,腾达镇派出所民警在治理道路交通时,发现一名男子携带了10根左右的烟花刚坐上乐义开往筠连的公共汽车,民警立即将车子拦下,上车将该男子叫下车进行盘问,该男子知道其将烟花爆竹带上汽车是不对的。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周某对其非法携带危险物资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周某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罚金200元。
为了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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