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中合行投资管理服务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筠连县公安局于2018年3月12日立案侦查,现为了查清全部案件事实,就涉案债权事项登记发布公告如下:
登记范围:
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以及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按登记办法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集资参与人,应当进行登记。
登记办法:
一、集资参与人到自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二、登记须提供材料
1.参与集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宜宾中合行投资管理服务中心的借款合同、出资证明书、委托投资协议等相关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涵盖存款及收息银行账号的交易明细流水记录。(请自行到银行调取)。
以上资料已提供完善人员不再重复提供,提供部分资料人员按照要求补齐资料即可。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电话
登记地点:筠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煤都大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警官、范警官 电话:7682360
四、登记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对于集资参与人不愿报案或者不配合侦查,不提供相关借条等书面凭证,逾期未登记者,自行承担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筠连县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来源:筠连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