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楼 “3·15”消费日到了,有些杂感。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其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笔者这里只谈谈单纯意义的“消费”,与“消费日”本意风马牛不相及了。 在改革开放浪潮尚未冲击神州大地之前,国人对“消费”一词是陌生的。那时有一词倒常用——勤俭节约。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笔者上小学了,我背上妈妈手工缝制的布书包,蹦蹦跳跳跑到学校。好在,那时同学们还没学会“消费”这词,自然不会嗤笑我这“老土”的粗布书包了。 记得小学五年级时,父亲拿出一个小背篓,叫我到“翠屏山”松林中拾落在地上的松果。我问:“啥用?”“当柴烧啊。”我纳闷了:“家里不是有煤么?”父亲慈祥的摸摸我的头:“松果不花钱,能节约就节约点吧。”从那时至今,这“节约”一词,就嵌入了我的脑海中。 1971年,我上山下乡当“知青”了。戎城到生产队100里左右,父亲叫我步行,我挺不乐意。父亲聊起了他的往事:“五十年代初,我在筠连工作,到宜宾开会是步行,需三天的时间。儿子,你一天就能走到生产队,能行吗?”我无语了。父亲接着说:“这不仅仅是节约,更是磨练你的意志!”我点了点头,迈开了步子。至今,我还记得在那山间崎岖不平的小路上一步一个的脚印。 在“节约”的年代,我学会了给旧衣服“打补丁”、补袜子、洗被褥、缝被褥。那“节约”的年代,过得有滋有味的。 1975年我刚参加工作时,工资29.5元。而今,即使退休了,每月国家甩手就是几大千,还不算自己的辛勤“外水”。岁月的流逝,饱食终日的我对“节约”一词似乎淡漠了。“消费”一词逐渐熟悉了起来,“消费观”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我又纳闷了: 这不是“忘本”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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