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法院:近日,本院执行局干警处理完毕一起近20年的老案,申请人对法院的执行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被执行人凌某在上世纪90年代初向申请人刘某借款5000元,在2000年初,双方约定此期间利息9000元,共计14000元。但凌某随后拒绝偿还该笔借款及利息,申请人随即起诉至法院,并申请了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凌某长期外出务工,躲避法院执行。筠连县法院执行干警穷尽措施,也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在今年筠连县棚户区改造的项目中,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凌某有一笔大约6万余元拆迁款,立即与当地政府联系,成功冻结并扣划了该笔拆迁款。在仔细核对借款日期以及约定利息后,计算出争议款总额为37600元,并当场为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申请人刘某说到“我真的以为这笔钱就打水漂了,没想到快二十年过去了,法院竟分文不少的帮我追回,还有利息”,流露出满意的笑容。 二十年过去,被执行人从中年人变为了老年人,但依然没有躲过法律的制裁。诚信是做人的根本,逃避不是办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法网难逃。(筠连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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