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期间,足球比赛受到全国球迷的广泛关注和追捧,但也成为了赌球的高峰期,不少球迷在看球的同时跃跃欲试,希望以小搏大,部分人甚至认为是看到了“商机”,开始“坐庄”赌球。近日,筠连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赌球案,涉案二被告人在俄罗斯世界杯足球赛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平台接受他人投注,最终,涉案被告人杨某以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胡某某以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14日,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开赛后,被告人杨某便开始坐庄赌球,邀约被告人胡某为其计算盈亏情况,提供支付宝账号结算赌资,帮其收集参赌人员下注情况并结算。参赌人员在赛前将下注信息通过电话或者微信的方式告诉被告人杨某或胡某,做好登记待比赛完后再根据下注情况实际结算。2018年6月14日至7月2日期间,被告人杨某的朋友蒋某、沈某1、沈某2,何某及其朋友,被告人胡某的朋友陈某1、李某1、李某2、吕某、陈某2等人均通过微信在杨某处下注赌球,并通过微信转账或支付宝转账完成交易。 2018年7月2日22时许,筠连县公安局民警在筠连县筠连镇某某酒店房间内抓获正在坐庄赌球的被告人杨某,当场查获写有姓名、金额、赔率、比赛队伍的登记纸5张, 违法所得4992元,及其用于作案的手机二部。经查实,二被告人涉案赌资达268775元,营利达223965元。 世界杯固然好看,多数球迷也对竞猜活动十分热衷,但无论是开设赌场的庄家,还是参与赌局的赌徒,赌球的行为均触犯了法律;此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因赌球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系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筠连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