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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赤子丹心铸法魂 ——追记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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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21 12: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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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妮 平一惠
     

       “等了一天,也不见老陈开办公室的门,也不见老陈来倒开水喝,也不见老陈巡视我审案……这等待好累,好累!”

      “如家长般呵护,如师长般教诲,如兄长般扶助,往事历历在目,然而你却走了……”

      2018年9月17日凌晨,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志勇因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生命定格在了52岁。

      斯人已逝,精神永存,留给他的亲人、同事、好友的,是无限的悲痛、惋惜和怀念。在陈志勇走后的几天里,筠连县法院干警的微信朋友圈处处充满了对他的追思。

      忠诚的脊梁

      挑起正义的天平

      “在处理案件时,我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不徇私枉法。时刻牢记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陈志勇在1998年被任命为审判员时,写下的履职承诺书。

      生于1966年8月的陈志勇,自1990年从筠连县落木柔卫生院到筠连县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筠连县法院落木柔人民法庭、技术室、刑事审判庭担任法医、审判员,1999年5月担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3年10月任刑事审判庭庭长,2006年12月任筠连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7年,在被告人熊某良故意伤害亲叔熊某贵一案中,被告人辩称其因眼睛残疾,双方发生纠纷时他根本不知道受害人的具体位置,不可能用锄头伤害被害人。由于该案证实打斗过程的直接证据仅有被害人的陈述,案件事实一时难以查清,法官将案件提交了刑事专委会讨论。

      作为筠连法院刑事专委会刑事专业法官,陈志勇是非分明,审慎细致,敢于担当,尤其在讨论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他通过逐项比对证据,发现公安机关未随案移送伤人的锄头和案发时受害人所戴的帽子,立即要求主审法官联系公安机关移送了这两件物证,并向合议庭提出还原案发经过的建议。合议庭成员根据当事人对事发经过的描述,用提取到的锄头在案发现场做了一次现场演示,发现被告人的辩解不能成立。

      2017年,案件再次提交刑事专委会讨论时,为了达到证明标准,精益求精的陈志勇要求主审法官用一把扫帚模拟锄头,向参会法官再次演示了事发经过,通过对当事人的位置、锄头高度的固定以及对受害人帽子上破口的分析,逐一排除了疑问,确认被告人故意伤害的事实成立。宣判后,被告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量刑适当,裁定维持了原判。

      “不放过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2013年,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对雷某以故意杀人罪向筠连县法院提起公诉,经陈志勇反复核实,发现该案证据不足,不足以支撑公诉机关的指控。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陈志勇带领合议庭成员翻山越岭,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验调查。案发现场蜘蛛网密布、废弃的猪圈又脏又臭,他却多次上下攀爬,仔细查看,对关键证据进行反复比对,提出合理质疑。之后,检察机关因该案证据不足,主动撤诉。

      多年来,陈志勇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审判质量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无发回重审,无超审限,无当事人上访缠诉。在同事们心中,陈志勇办案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律师们眼中,陈志勇办理的案件判决说理清楚,逻辑严密,适用法律准确。

      在追寻公平正义的道路上,陈志勇始终不忘初心,他的脚下是闪光的足迹: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宜宾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宜宾市政法战线先进干警”,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连续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纯粹的公心

      彰显公仆的本色

      立案登记制改革之前,陈志勇分管的立案庭接到了一批“烫手山芋”,筠连县维新镇19户农户起诉两家煤矿企业,认为煤矿开采导致垮山漏水和附近农房受损,要求企业赔偿。

      “是否立案”成了一道两难的选择题。一方面,煤炭系筠连县主要经济支柱产业,县域内煤矿企业较多,类似纠纷层出不穷,甚至还出现了“职业上访户”,以各种理由要求煤矿进行赔偿。如果受理这批案件,会间接导致更多类似案件涌入法院,不利于地方企业的生产发展。另一方面,依法保障群众诉权,筑牢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杜绝出现群众“求告无门”的现象,也是陈志勇一直以来内心的坚持。

      为此,陈志勇多次带头深入维新镇,到煤矿开采地进行实地查看,到群众家中了解具体情况,与煤矿企业反复沟通,最终按规定将这批案件全部立案并审理、执行完毕,19户农户专程向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当法官就得有公心、为民心,否则,内心无法安宁。”陈志勇经常说。无论是担任副庭长、庭长还是副院长,他都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以司法为民的高度责任心,正确行使群众赋予的权利。

      2017年,在押被告人陈某因母亲去世,向法院申请回家探望,陈志勇立即组织主审法官以及法警开会讨论,法警们一致认为安全风险太高,他却认为“法本无情,人却有情”,在向院长请示后,立即成立了专门行动小组。

      次日凌晨5时,在陈志勇的带领下,行动小组安全地将陈某从筠连县看守所押解至筠连县巡司镇家中吊唁母亲,成全了陈某的一片孝心。警车上,一首《烛光里的妈妈》让陈某声泪俱下,悔恨交加。案件宣判后,陈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以心相交者,成其久远。陈志勇在工作中总能保持心系群众、为民尽责的公仆本色,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对群众动真情、把群众当亲人、为群众尽全力,以自身努力和实际行动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干净的品性

      恪守司法的良知

      在陈志勇担任分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后,一些律师和当事人觉得在家门口打官司“心中有数”,有的搬出领导施压,有的想以金钱开道,有的想从爱好突破,想方设法拉关系通融,但是到了他这里都纷纷“碰壁”。

      2016年,筠连县民政局低保股原负责人胡某因对工作极其不负责任,未认真全面审查上报的低保材料、按程序汇总制作低保金发放表,导致29户低保户被取消低保待遇后仍继续违法领取国家低保金35.14万元,被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起诉到法院。

      一些人专程上门说情、送礼、打招呼、施压力,要求判处被告人缓刑。陈志勇始终不为所动,并要求主审法官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严格按照量刑规范化要求办理,一审判决中,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该案被四川高院评为2017年全省法院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5个典型案例之一。

      一些朋友跟陈志勇开玩笑说,“刑事法官权力很大,这么多年你是怎么能够坚持原则的?”他只是淡淡地说:“很简单,不持非分之想,不做非常之事,不谋非法之利。”

      2018年1月,陈志勇作为审判长,办理涉扶贫领域的万某、杨某、蒋某3名村干部贪污案。为了起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他主动与县纪委联系沟通,组织扶贫领域100余名干部到县法院旁听庭审,并在除夕前当庭宣判,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脱贫攻坚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体重仅80多斤的陈志勇,瘦弱的身躯里始终保持着一身浩然正气,坚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恪守着司法良知。

      “他有着干净的工作、干净的品性、干净的生活。”一起共事20多年的筠连县法院副院长李华这样评价陈志勇。

      谦和的为人

      赢得崇高的敬意

      由于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筠连县法院一直面临人才流失、青黄不接的困境。作为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陈志勇坚持唯贤、唯德、唯能标准,主动做好“传帮带”,结合自身多年审判实践言传身教,无私帮助年轻人成长、成才。

      新进法院的同志对这位法医出身而又在审判领域硕果累累的院领导颇为尊敬,遇到困惑的时候总爱找他取经。他语重心长地说:“荣誉和成绩只能证明过去,现在知识更新太快,不活到老学到老,将来会被法治社会淘汰的。”平易近人的态度,坦率诚恳的言谈,倾囊相授的教导,让陈志勇成为了深受年轻同志喜爱的“老陈”。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手把手带我办案,逐字逐句修改我的文书,再一一告诉我为什么。”回忆起一起工作、学习的情景,曾经在刑庭工作的胡芳仍觉历历在目。

      在一次法警徒步拉练中,为鼓舞士气,本就身体不适的陈志勇坚持和大家一起徒步走完了20公里。很久以后大家才知道,那天陈志勇的脚踝关节发炎了,他一直忍着强烈的疼痛完成了拉练。

      在评选2017年办案能手时,按照员额法官办案数量和质效,他应该入选,可他以“年轻人要多鼓励”为由,坚决请求院党组将这一荣誉给了其他同志。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赢得了同事们发自内心的崇高敬意。

      28载法治心,衣带渐宽终不悔。陈志勇用行动践行着当初的誓言。

      奋斗的荣光

      照亮去往天堂的路

      “老陈单薄的背影,却总是让我想起人品淡如菊,品性韧于竹。”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是大家对陈志勇最深刻的印象。

      一直以来,陈志勇都居住在县城农贸市场边的老房子里,面积不大,20世纪90年代的简单装修,家里除了普通的日用品,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各种书籍,法律、党建、社会、科学……

      “他平常几乎不会外出交际,每天就是单位和家,两点一线,最大的爱好是看书、运动。”陈志勇的爱人说。

      在陈志勇看来,出去交往多了,人情关系就复杂了,如果以后办案中遇到有来找关系的,就无法百分百做到持正中立,与其这样,不如在家更自在。

      2018年9月13日早晨,陈志勇起床后感觉身体不适,爱人劝他到医院检查,他以工作很忙为由拒绝了。下午参加审委会时,尽管已经头痛到趴在桌子上,却还坚持听取案情汇报、发表意见,认真履行审委会委员的职责。

      发现他状态不好,同事们都在劝他赶紧去医院,他却笑着回答:“就是普通感冒而已。”一转身,又召集远程提讯案件安保会议,反复要求做好设备调试对接、现场安保工作……

      第二天上午,刑庭干警正准备出发到县城80公里外的高县月江镇开庭,却迟迟不见陈志勇的身影,这对律己甚严的陈志勇来说,是十分罕见的现象。

      辗转多方打听,同事们接到的却是他颅内出血、情况危急的消息。9月17日凌晨,噩耗传来,年仅52岁的他带着对审判事业的满腔热血和赤诚永远离开了……

      陈志勇的一生就像一头“老黄牛”,他只是数十万法官群体中的普通一员,默默耕耘、默默奉献在基层一线,但他是所有人心中可敬可贵的好同志、好战友、好法官。“淡泊名利坦荡人生,为民司法扶正祛邪”,筠连县法院院党组为陈志勇写下了这样一副挽联。

      9月18日上午9时,法院干警、机关干部、基层群众、律师、法律工作者共200余人,满怀敬意和惋惜,自发前往送陈志勇最后一程,这是对他一生最大的肯定和赞许。

      陈志勇去世后,筠连县委作出《关于追授陈志勇同志“筠连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并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陈志勇学习。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陈志勇追记了三等功,并号召全市法院干警以陈志勇为榜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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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妮 平一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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