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公安局
关于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筠连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二、三轮车,面包车、客货运汽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严厉处罚。 一、重点整治对象 二、三轮车、面包车、营运客车、载货汽车。 二、相关处罚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内拘留; 二、三轮车超载:罚款50-100元; 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记2分; 驾驶改装车辆:罚款500元;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记6分,罚款200元;超载20%以下记3分,罚款200元; 货车超载:超载30%以上记6分,罚款1900元;30%以下记3分,罚款300元。 营运客车超载:超载20%以下记6分,罚款500元;超载20%以上记12分,罚款2000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款1900元;醉酒驾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整治措施 筠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及各乡镇派出所在辖区不同路段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坚持“五个一律”依法从严查处: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处罚的一律处罚,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吊销证照的一律吊销,该报废的一律报废。在公安民警开展执勤执法过程中,如有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筠连县公安局 2019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