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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理论] 谁是教室里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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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9-13 23: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教育导报 ■ 毛道生
      胡老师是高一年级新任班主任,他上任的第一把火就险些被学生“无情”地浇灭,幸好他灵机一动巧妙地加以化解。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出于好意,也由于时间紧,胡老师把他亲自拟定的军训班级口号用PPT展示给学生并要求他们背住。结果学生们并不领情,说不够响亮、不够吸引人、没有特点等等。胡老师应变及时,立即让全班同学自由发挥撰写,然后将学生写的30多条口号用PPT展示出来,经同学们讨论并投票推荐后确定最终入选的口号。看到学生们兴奋而自豪的样子,看到学生们在军训闭营仪式的分列式中精神抖擞、激情豪迈地呼喊口号的样子,他感慨万分,特地找我交流感受,说“班级管理的关键是充分尊重学生当家作主的欲望!”
      这让我想起北京11中学校长李希贵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做访问学者时看到的一幕。他发现美国学生把流动的教室看着是“自己的”教室,而中国学生把固定的教室看作是“老师们”的教室,自然不把自己看作是“教室的主人”。于是,我们经常看见学生在教室里噤若寒蝉、死气沉沉,而下课后走出教室就谈笑风生,朝气勃勃。①那么根子何在?根子在于我们把“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等当作口号喊了,没有内化为我们的教育信条和行为准则。
      教育的个体功能不仅仅有促进个体社会化的功能,还包括个体个性化的功能,而这两者都需建立在个体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陶行知先生说:“民主教育是教人做主人,做自己的主人,做国家的主人,做世界的主人。”如果在学校教育中,个人没有享有或不完全享有独立的人格,如果学生的主体性没有得到自由地发展和充分的尊重,他就不可能走向独立,不可能做主人,那么我们的教育也就失去了生命力。那么,如何培养学生的“主人意识”?抓住三个关键词:尊重、放权、培育。
      一、尊重是学生做主人的心理基础
      只有让学生“做主人”时有安全感、信任感、成就感,从而激发和释放出主人翁意识,敢于担当,主动承担,积极争取。李希贵校长认为,“如何才能让学生感到教室是他们的,关键是‘尊重’。”“尊重是开展一切教育活动的基本前提。”只有充分尊重学生的想法、爱好、个性、背景、经历等,“想学生所想,做学生欲做”,才能师生同心。这需要我们做到三点:一是看到学生的差异性,不能用一个标准去衡量学生;二是另一方面看到学生的发展性,不能用成年人的标准去要求未成年人;三是看到学生的主体性,不能用自己的观点看法强行输入给学生。
      二、放权是学生做主人的实践条件
      俗话说,“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所以“在做主人中学会做主人”。很多老师说,不是不愿意放手,而是担心孩子缺乏能力或经验而不敢放手让学生去干,从而出现教育中的“叶公好龙”,即都认为该培养学生的独立能力,却紧紧地把孩子拽在手中。陶行知指出,大人们异口同声地说:“儿童是未来的主人翁。”这句话是反映着一个传统的态度。表面上看去好像是一种期望,其实是一种变形的抹煞,抹煞了儿童的现在的资格,儿童是现在的小主人。目前学校给孩子选择和实践的空间太少,统一要求得太多,教师包办得太多,必须让孩子在选择、判断、实施、历练、体验、建构和反思中去学会担当和发展能力。
      三、培育是学生做主人的能力条件
      教育不仅具有超前性而指向未来,还具有现实性而立足当下。孩子发展的不成熟性和经验的不充足性需要成年人的帮扶,而我们不能等到孩子具备了做主人的能力才让他们做主人,那样的话,学生永远做不了主人。我们不能以“让孩子自然成长”为由而采取放羊式教育,也不能以“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为由而不加引导。教育必须在当下就培育学生做主人的能力,一方面学校教育不能“眼里只有分数”,要把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建立在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上,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历练中成长;另一方面,教师要做好学生成长的引领人,挖掘每一项教育活动的教育价值,特别是在职业规划、思维方式、组织管理、方案设计、反思总结等等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引领。
      总之,我们的教育需要培养的是独立的、大写的、个性鲜活的“人”, 所以“弘扬、培植人的主体性,理应成为现代教育追求的目标,成为教育改革的一个主题。”
      (作者单位:成都市树德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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