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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宣威双龙街道第一小学有学生家长反映学校为学生提供的营养餐中的面包颜色不正常,蛋清饼散发着怪味。孩子吃了糕点后出现发热、上吐下泻症状。有孩子还发现有“鸡毛”,而照该校4146名学生来算,每日结余可达1600余元。遭到质疑后校方称以后会完善。(3月31日人民网)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该项政策惠及680个县市的2600万在校学生,区域布局广大,影响范围深远。体现了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的高度重视,是一项具有基础性、公益性和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政策。
如何发挥国家巨大的财政投入的作用,以保障每天3元的补贴“真正吃到孩子的肚子里”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让人揪心的就是学生的营养餐费得不到足额、完全的消费,不能专款专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影响采购行为的主要因素。“学校大部分时候是发‘好想好想酸酸乳’,加上劣质糕点,怎么算都不够3元。”该校每天开支在每位同学营养餐上的钱结余0.3元至0.4元之间。按照该校4146名学生来算,每日结余可达1600余元。这可是从孩子们嘴边省下来的营养费!该学校的贪婪由此可见一斑,而学生营养餐的营养就这样被“结余”了。
为实施好政策,保障学生营养,除了足额、完全的支出营养费还得保障营养餐的安全。该校负责人肯定了“学生吃了营养早餐后腹泻呕吐”的问题,不过其称出现这些症状的学生大概只有0.5%。该校有4146名学生,0.5%的比例也够让人担心了。怎么解释这20余名学生食用营养餐之后的症状?这其中是不是存在食品安全的问题?安全问题无小事,学生的人身安全更是要放在第一位。尽管“选定的生产企业均为取得QS认证的企业。”,也不能就此说明企业产品都是安全的,要更加严格企业责任,完善检验制度,把食品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提议为“免费午餐”立法,出台《农村学生营养保障法》。将学生营养保障上升为法律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可以保证执行效果,充分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为“免费午餐”保驾护航。立法是保证营养计划全面普惠、落实到位的要求,也将弥补我国在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供餐保障体系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保障方面的法律空缺。
为保障该项政策得到良好的贯彻实施,保证每一份钱都花到孩子们的身上。建立由政府主导,学校、家长及社会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必不可少。建设及时、透明的经费和政策实施情况等有效信息披露制度,把营养餐费花在刀刃上,让广大农村义务制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切实的改善,让祖国花朵茁壮成长。
作者:王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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