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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为了鼓励市民向交通违法行为“开战”,在全社会营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厉打击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安行为的良好氛围。昨(26)日,记者从宜宾市交警支队获悉,在全市“六严查一教育”交通安全整治期间,实行严重交通违法举报有奖活动。对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现金奖励。
据悉,宜宾交警支队从9月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六严查一教育”交通安全大整治有奖举报活动。“六严查一教育”的内容分别是:严查重点车辆;严查营运车辆超速、超员;严查无牌无证;严查“酒驾”、“毒驾”;严查车驾源头监管;严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奖励标准分别是:超员,凡举报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员20%(含)以下的,一经查实奖励100元;超员20%以上的,一经查实奖励200元;超速,凡举报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速20%至50%(含)的,一经查实奖励100元,超速50%以上的,一经查实奖励200元;疲劳驾驶,凡举报7座以上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的,一经查实奖励200元;无牌无证驾驶,凡举报驾驶无牌无证汽车的,一经查实奖励200元;酒驾、毒驾,凡举报“毒驾”、“酒驾”汽车的,一经查实奖励200元;凡举报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行驶的,一经查实奖励200元。
举报电话:宜宾交警支队(0831)2103388、2316700;交管一大队15283673010;交管二大队13808290091;交管三大队3510329;交管四大队2316830、13808290093;交管五大队5155000;南溪区大队3322658;宜宾县大队661144;长宁县大队4622476;高县大队5421620;兴文县大队8822355;屏山县大队5722593;筠连大队7682610;江安县大队2622012、2627263;珙县大队4312466。
对举报人举报如实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都必须及时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报给举报人。对接到举报不及时查处或敷衍推诿的,或查处时徇情枉法的、或出现冒领、骗领奖金的,或查处了举报情况,不向举报人兑现奖金等,将从严追究当事民警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晚报记者 陈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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