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四川省筠连县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唐某某、周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六个月,两人均被并处罚金20000元。
被告人唐某某与周某某均系吸毒人员,2011年12月以来,周某某与唐某某同居。期间,两人常购买毒品以供吸食。2012年3月5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对唐某某的家中进行搜查,在其衣柜内搜出海洛因疑似物8.7克、冰毒疑似物37.8克、麻古疑似物17.8克。经检验,从海洛因疑似物中检出海洛因成分,从冰毒、麻古疑似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时,公安机关还搜出唐某某以前藏匿在家中厨房蜂窝煤灶的海洛因疑似物59.8克。经检验,从海洛因疑似物中检出海洛因。2012年3月13日,公安机关在对周某某租住的地方进行搜查时,当场搜出冰毒疑似物10.7克,麻古疑似物37.4克。经检验,从冰毒、麻古疑似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综上,被告人唐某某非法持有毒品共计124.1克,被告人周某某非法持有毒品共计112.4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周某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分别达到124.1克、112.4克,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法院故作出上述判决。发布者: 雷胜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