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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推动书法艺术大发展大繁荣,特举办中国(芮城)永乐宫第六届国际书画艺术节暨全国“魏晋风度”新锐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芮城县委
芮城县人民政府
山西永乐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中国(芮城)永乐宫第六届国际书画艺术节暨全国“魏晋风度”新锐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山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中国(芮城)永乐宫第六届国际书画艺术节暨全国“魏晋风度”新锐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件数不限,为便于登记,须一次性邮寄。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务必在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常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中国(芮城)永乐宫第六届国际书画艺术节暨全国“魏晋风度”新锐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7月份举行。评审工作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9月份在山西省芮城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 200件左右(含优秀作品30件)。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中国(芮城)永乐宫第六届国际书画艺术节暨全国“魏晋风度”新锐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年5月3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山西省芮城县党政大楼1105室
邮政编码:044600
办公电话:0359-3028920
联系人:肖有年13835956126
吕翼虎
13835975112
范 丹 18295989922
邮局汇款地址:山西省芮城县党政大楼1105室
邮政编码:044600
收款人:范 丹 18295989922
九、中国(芮城)永乐宫第六届国际书画艺术节暨全国“魏晋风度”新锐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
电话:010-59759814
E-mail: 禁止外链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3年1月6日 中国(芮城)永乐宫第六届国际书画艺术节暨全国“魏晋风度” 新锐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 | | | 年 龄 | | 身份证号 | | 常用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省 份 | | 手 机 | | 固定电话 | | 工作单位
| | 作品名称 | | 尺寸 | | 材质 | | 作 品
释 <,/SPAN>文 | | 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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