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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报料] 儿割燃气管自杀 父母背天价燃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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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9-16 15: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22岁的独居小伙葛某割断家中燃气管道自杀,4个多月后方被警方发现,这期间泄漏的燃气产生费用高达近九万元,葛某父母因此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由家庭悲剧导致的供气合同纠纷案件。   据葛某的父亲介绍,其子自年满18周岁起就与父母分居,一人独居该处,自杀时不满23岁。儿子平时单独住在这里,与家里关系也不好,因无正当工作,自杀前将屋中所有能卖的东西全部卖光了。
      据悉,从2010年12月中旬邻居闻到有燃气味开始,直至公安部门于2011年3月14日进入死者居住的屋中发现死者这一段时间,死者的父母都未曾到死者所居住的房子去探望过。物业公司作为燃气供应和管理单位,在接到有业主反映楼道有浓重的燃气味的时候,虽然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但始终未进入死者屋中进行检查,一直未查找出燃气泄漏的源头,直到公安部门介入才发现原因。这一系列原因导致死者割断的燃气管一直处于严重泄漏状态,并持续四个月之久。
      事后,物业公司找到葛某的父母,要求葛某父母给付燃气费遭拒,为此起诉至通州法院,要求葛某父母支付燃气费88521.68元。法庭上,葛某年迈且双双下岗的父母数次声泪俱下,请求物业公司减少诉讼请求,以减轻一家的负担。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件系由葛某自杀而导致的天价燃气费案件,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故希望双方能够和解以尽早解决此案,既让已逝的死者得到安息,也让生者能够继续生活下去。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葛某父母向物业公司支付55000元燃气费,此案得以调解结案。
      案件顺利解决了,主审法官的内心却久久难以平息,并借由此案提醒人们,作为父母,应多给予子女关爱,多与子女交流,不能放任其长期孤独生活。如果孩子长期得不到父母亲人的关心呵护,就会养成孤僻和封闭的性格,导致发生类似本案的惨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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