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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沐爱镇金銮村5组村民邓强飞因公致残,单位已按工伤标准对其作出伤残赔偿。但如今,伤者的妻子告诉晚报记者,她母子三人却没有领到相关赔偿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两人相爱结婚
2005年,筠连镇白花村6组女青年周付燕在广东东莞打工时,从网上认识了老家的青年邓强飞,两人聊得很投缘,很快产生了感情。于是,邓强飞借了路费,从老家千里迢迢赶到广东与她见面,两人一见钟情。2006年,因周付燕已经怀上了孩子,两人就赶回了筠连老家。2007年,周付燕生育一男孩,到现在6岁了。2009年,周付燕生下了第二个男孩,现在3岁了。同年,两人补办了结婚证。
家庭陷入困境
2011年上半年,周付燕夫妇分别在邮政和农村信用社贷款一万多元,维持基本生活。“我感到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周付燕夫妇眼见债务越欠越多。两人协商着把两个孩子送到娘家,每月给1000元的寄养费。
2011年5月,周付燕一人到浙江打工,邓强飞就在老家的一个煤矿务工,但入不敷出,甚至连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也无钱缴纳。邓强飞把家里贷款7000元购买的摩托车,只卖了2000多元钱,然后到广东打工。20多天后,邓强飞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又跑回了老家的煤矿务工。
“两个孩子出生后就送到我家,如今连生活费都无人承担,现在两个孩子都上幼儿园了,作为外婆如果不管,外甥就更可怜了。”谈起两个外孙的情况,周付燕的母亲无奈地说。
丈夫因公致残
邓强飞回乡后,到巡司镇的大地煤矿务工。2011年11月26日下午8时左右,因煤矿炸药库发生爆炸,刚下班走出洞外的邓强飞多部位被炸伤,当晚就被送到筠连县医院急救,因病情非常严重,次日被转送到宜宾一医院医治。
“没有想到老公到煤矿务工才8天就出事了。”周付燕接到电话后立刻辞职赶回来,与公公一起轮班护理在医院治疗的丈夫。到2012年11月,邓强飞的伤情有一定好转,就出院回家疗养。
周付燕告诉记者,听说煤矿已经作出了相应的赔偿,可她丈夫生活不能自理,作为妻子她也不知道这笔赔偿费在哪里,她和两个孩子生活无着落。
赔偿金存放亲戚卡上
3月21日上午,记者在沐爱镇找到了在姐姐家里休养的邓强飞,他告诉记者,这笔伤残赔偿费为75万元,煤矿方已支付现金45万元,欠下的30万元限于4月底前付清。已支付的现金存放亲戚的卡上,只要他需用钱随时可以支取。目前,已经支取了2万元给妻子用于偿还欠账。
大地煤矿原煤矿办公室主任宋萍告诉记者,煤矿对邓强飞的伤残赔偿,是按照鉴定的三级伤残和国家相关赔偿标准进行协议赔偿的。至于邓强飞的妻儿能否享受这笔赔偿金,应按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裁定。煤矿赔偿的相关资金,已经划到了伤者委托代理人的卡上。
律师点评
律师彭鸿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规,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本事件中,邓强飞因伤致残,获得的75万元工伤待遇赔偿款,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虽然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其他人员没有享受权利。但是,《婚姻法》对家庭关系和夫妻、父母子女关系,作了相应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和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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