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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筠连有个“好吃嘴”为过嘴瘾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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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4-15 22: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近日,筠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钟某为了解嘴馋,多次窃取他人养的土狗,因盗窃数额较大,被筠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冬至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气,据传自汉代开始就有冬至吃狗肉驱寒保暖的习俗。2012年冬至前夕,被告人钟某为解馋过嘴瘾,准备了骨头、狗套、木棒等工具,趁着夜黑,骑着摩托车四处寻狗,先后从巡司的和平村、红星村,古楼的石门村盗窃土狗四只,价值共计810元。在冬至期间,狗的市场价格高,被告人钟某便留下两只解嘴馋,剩下两只卖给了别人。

    后考虑被告人钟某主动归案,如实供述,系自首,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较好,不予关押不致再危害社会,方适用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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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4-16 03: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拿分走人呵呵,楼下继续!
    发表于 2013-4-16 05: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soso__6706827017032093208_1:}
    发表于 2013-4-18 20: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绍兴
    完全就是屁话,罚款是亮点,估计转身派出所那几爷子就分赃了
    发表于 2013-4-20 17: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soso__13035761543552792000_2:}
         
    发表于 2013-4-20 17: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偷车盗房的不打击,偷狗的还遭判刑了{:soso_e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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