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筠连这方净土 ——记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李辉 重 楼 “当一名禁毒干警,工作艰苦,任务繁重,有时还担一定风险。但为了筠连这方‘净土’,即使流血流汗,我无怨无悔。”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筠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李辉在日记里这样写到。 从小想当警察 1977年8月29日,李辉出生于筠连县塘坝乡兴隆村。李辉的父亲是一位在法院工作20多年的老干部,受家庭的熏陶,他从小想当一名警察。1997年9月,他考取了四川省警察学校(现四川省警察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1月,分配在筠连县塘坝乡派出所工作,不久调腾达镇派出所工作。因工作积极,成绩突出,于同年11月调入县局禁毒大队。 筠连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贩毒人员把筠连作为他们运输毒品的一条通道。在一度时期里,在县城出现了吸贩毒人员夜间抢劫事件,影响了社会安宁。李辉调到禁毒大队工作后,深感责任重大。 为了遏制吸贩毒势头,李辉的队友们白天审卷、做案卷,晚上侦查和突袭吸贩毒窝点。一次,李辉和队友们一举抓获吸贩毒违法人员60多人,其中判刑13人,劳教9人,强制戒毒40人。筠连县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人们对辛勤的禁毒干警无不称赞。 贩毒人员称他好警官 一次,禁毒大队抓获了贩毒人员齐途(化名)。齐途得知自己将被判刑,心情非常烦躁。李辉买上了糖果点心,来到齐途的家看望他的孩子,鼓励齐妻配合干警做好丈夫的说教工作,临走时掏出100元对齐妻说:“给孩子们买点零食吃。”齐途知道后,泣不成声。齐途被判处徒刑那天,他当着妻儿的面说:“李警官是一名好警官,我一定好好改造,不辜负李警官的一片好心。” 禁毒干警是为我们好 禁毒大队抓获了年仅19岁的吸毒人员吴之(化名)。吴之人虽年轻,已有三年的吸毒史,身体瘦得像根稻草,毒瘾发作时哈欠连天,鼻涕不断,又哭又闹。19岁是风华正茂的年龄,李辉看在眼里,心里十分沉重,下决心要帮助这个小青年戒除毒瘾。 李辉多次前往戒毒所,向吴之讲毒品的危害,和他谈理想、谈人生,帮助他树立远离毒品、重塑人生的信心。李辉还主动与吴之的父母联系,和他们一起去看望吴之。真情、亲情感动了吴之,吴之拉住李辉的手痛哭:“李警官,你是为我好。我不戒掉毒品,我不是人!” 吴之从戒毒所回家后,李辉又经常去他家,和他父母一起继续做吴之的说教工作。终于,吴之彻底戒掉了毒瘾。之后,吴之的身体逐渐好转,还找到了一份正当的职业。现在,吴之逢人便说:“毒品这东西害人,碰不得!” 受欢迎的“小李叔叔” 李辉接受了“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此项工作面宽量大,李辉和队友们一起,跑遍了全县20个乡镇的大部分学校。有时一天要跑两三个乡镇,为了抢时间,连饭也顾不上吃。饿了,就泡方便面;渴了,就喝矿泉水。在学校里,李辉和队友们展出了宣传挂图,散发出宣传资料,讲解了毒品的危害性。许多学生回家后,对父母说:“今天学校来了一位‘小李叔叔’,上了一堂特别的课,讲的是认识毒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我们很喜欢这个小李叔叔。” 筠连警察真厉害 2004年6月,李辉被任命为筠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任职以后,工作任务更艰巨了,而他的工作劲头也更高。他和队友们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起毒品大案,其中,最有影响的是筠连禁毒史上最大的“1.15”特大运输毒品案。一位外地来筠作案的毒贩被抓获后,在李辉面前丧气的低下了头:“筠连警察真厉害!” 一步一个脚印前进 2004年7月,李辉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004年11月,他被选为县公安局团支部书记。2003年,他被省公安厅授予“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光荣称号。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被县公安局树为先进典型。 新的一轮朝阳在筠州大地上冉冉升起,李辉和队友们又踏上了新的征程。天好蓝,水好绿,大地好干净。人们生活在一方净土,永远不会忘记——光荣的禁毒干警! (初稿发表于《绿色煤都》2005年9月2日二版,此稿有删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