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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政府针对蒙古族的计划生育政策够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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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9-16 01: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满人入主中原后,鉴于彪悍的蒙古族对清廷的巨大威胁,清廷给予蒙古族家庭每家一个出家当和尚的名额,其待遇(工资)足以养育全家,蒙古人乐于接受;该政策只实施百余年即将蒙古人口消灭大半,威胁锐减!对汉族则因其数量巨大无法实施该政策。

          在电视看到内蒙古某文史馆一位老人发言,说是清朝的皇族很害怕蒙古族起兵造反,毕竟蒙古比汉人凶悍多了!于是,满清针对蒙古族采取了三项措施:

          第一,拉拢蒙古的上层贵族,可以被封为亲王、郡王(汉人最多只能被封为公侯),可以和满清皇族通婚(满汉则是禁止通婚)

          第二,极力鼓励蒙古人信奉喇嘛教,导致整个蒙古民族沉迷于喇嘛教,三分之一以上蒙族成年男子当了喇嘛,而一旦当上喇嘛,就不从事生产,不能当兵,也不可能结婚生育。

          第三,针对蒙古族下层人民的性风俗比较开放,秘密散布梅毒,导致大量蒙族人口致残致死,甚至不少村落整个村庄都绝了户。


          在元代鼎盛时期,蒙古族人口达到约400万(当时全中国人口5000万左右,蒙古族占了大约10%)。满清入关之后,为了保证北方退路的安全,对蒙古民族明拉拢实打压防范了两百年。重要手段就是利用藏传佛教作为柔服蒙古的工具,实行“兴黄教以安众蒙古”的国策,通过影响生育文化以减少蒙古民族的人口(乾隆帝认为:“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以为怀柔之道而已”)。通过物质刺激鼓励人们当喇嘛,喇嘛地位高,清政府在其《理藩院则例》中规定“喇嘛辖众者,令其治事如札萨克”,使掌权的喇嘛有了与旗长同等待遇和权力,上层喇嘛享有与蒙古王公同等的优厚待遇,人们愿意当喇嘛(类似于现在的“少生奖”、“丁克奖”)。为了尽快推广喇嘛教,不仅给喇嘛优厚待遇,而且清帝亲自从国库中拨出国帑修建寺庙。“修庙一座,胜用十万兵”,“家有二子者以一子当喇嘛,有三子者以二子当喇嘛”,喇嘛人口甚至占到了总人口数的1/3。经顺治至乾隆一个半世纪(全球人口空前快速增加时期)的优礼,藏传佛教的地位日崇,影响很大,其势力已伸入漠北、漠南和西部额鲁特整个蒙古地区,拥有寺庙千余座,僧侣数十万人。喇嘛教的盛行,使得大量人口出家为僧而不事社会生产和人类生产,严重限制了人口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其他民族人口快速增加几十倍的同时,蒙古族人口却不断减少。如鄂尔多斯地区,清初人口有40万,到清末下降到仅有8万左右。民国时期,蒙古族人口也还在减少。由于生育文化是一个民族最核心的文化(文化的内衣),从满清政府本身的的立场来看,其对蒙古族的计划生育是非常成功的,彻底消除了其在北方的心头大患。从中也可以看出,不对称的人口政策很容易改变一个国家的民族构成。

     黄教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俗称,因该派僧从戴黄色僧帽而得名。元代由于蒙古贵族的推崇,由西藏传入喇嘛教,(红帽派,简称红教),并在上层统治者之间传播,蒙古民间多数还是信仰萨满教。元末,红教日趋腐化。十四世纪末叶(明洪武年间),青海藏族喇嘛宗喀巴,鉴于喇嘛教中的腐败现象,在西藏一些农奴主支持下,发起改革,创立了著名的格鲁派。这一派主张僧侣严守戒律,着黄色衣帽,被称为黄帽派,简称黄教。



      清朝早期的皇帝京很重视对蒙古的统治,认为通过宗教可以达到目的。于是就提出“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之策。清代蒙古地区的藏传佛教,主要是清朝如何利用藏传佛教统治或治理蒙古族地区的宗教,清朝政府控制四大活佛,实际上也就控制了蒙藏喇嘛教,这对于统治蒙藏地区,稳定和巩固边疆局势,发挥了巨大作用。




      清朝初年,中国藏传佛教在中国蒙、藏地区(包括青海、新疆)势力强大,教徒信仰虔诚,佛经教义是蒙、藏人民的精神支柱。喇嘛教上层人物在政治上有效地控制着地方政权,经济上汇聚着大量财富,文化上掌握着经堂教院。清政权为加强对北疆的统治,巩固国家统一,对边疆各少数民族实行“怀柔”政策。“怀柔”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蒙藏民族采取“因其教不易其俗”、“以习俗为治”的方针。乾隆说:“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反映了清统治者以顺应少数民族习俗、尊重蒙藏上层人物宗教信仰的策略,来实现密切地方和中央政权的关系,巩固国家统一为目的的战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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