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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男,36岁,筠连县筠连镇人,1997年5月5日晚,李某伙同王某在筠连县巡司镇消防铁索桥抢劫张某现金30余元后潜逃。筠连县公安局民警在此次“清网行动”中,多次规劝其家人,希望他们能劝说李某投案自首。10月28日晚,李某在母亲的规劝下,打电话向筠连县公安局投案,并于次日凌晨4时到筠连县公安局自首。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李某,他谈及这14年来的经历,后悔不已。
14年前的一个午夜,天上下着小雨,我隐藏在一座铁索桥头,密切注视着偶尔经过的行人。远处,一个光点缓缓而来。我迫不及待地冲了过去,抢走了对方身上仅有的30多元钱。我逃跑了很远后,仍能听到身后传来撕心裂肺的呼救声。那一刻我非常恐慌,从此开始了逃亡生涯。
我不知道该逃向哪里,只是拼命地往前面跑,如同惊弓之鸟,不敢坐客车,也不敢搭火车,更不敢住旅馆,只能没有目的地跑,累了,就歇一会儿,困了,倒地就睡,饿了,路边买点小吃填肚子。
当陌生的城市出现的我面前时,我松了一口气,心想让一切重新开始吧。我反复安慰自己,但每次一听到警车鸣笛,我就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抖,一听说哪儿有通缉令,就赶紧换一个城市。在后来的10多年里,我陆续换了几个省市,不敢回家,也不敢给家人打电话。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选择离派出所较远的工厂打工,以防警察出入。
我很想家,前段时间,终于忍不住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是母亲的声音。“是儿吗?”母亲小心翼翼地问了句。顿时,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无数痛苦和委屈、恐惧统统发泄出来,我对着话筒放声大哭。母亲告诉我,县公安局的警察到家里来过好多次了,劝我回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当他们了解到我母亲生活困难时,还两次送粮油到我家来。
“儿啊,你还是回来吧?!”挂断电话前,母亲对我说。经过几个昼夜的思索,我终于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回家。于是,我拨通了家乡公安局的电话……作者:邓国强 易元彬 罗强 来源:宜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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