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新帖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junlian114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筠连热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65|回复: 0

    [教育理论] 校车安全,不在放宽路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3 20: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公安部交管局秩序处处长李哲表示,全国校车的总数比较大,车辆种类复杂,已要求对校车和驾驶员拉网式清理检查,并且将会赋予校车跟公交车同等路权。(11月30日《广州日报》)
      甘肃庆阳校车事故痛定思痛,目前在向制度面发展。我注意到,有人在呼吁给校车特别路权以保证学生安全。公安部的这次表态,可能是对此的一个回应。不过,校车安全问题,倒不是在路权。
      还是以甘肃校车事故为例。原因初步认定是超速驾驶、违法改装、人员超载。这三条,条条要命,再一叠加,才伤亡如此惨重。事故给我们最重要的教训,首先是遵守机动车相关法规。
      校车的基本要求,是将学生安全送达目的地,而非警车救护车样有特别任务。有资料称,美国校车的安全系数是私家车和公交车的40多倍,联邦政府和各州为校车制定的法律法规,加起来有500项之多。有人总结为三点:不是谁都可以开校车,不是谁都可以乘校车,不是什么车都可以当校车。
      这三点,正是当前需要学习借鉴之处。从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的角度来看,美国更多的是严格规范校车自身的行为,拥有特别路权的条款,反倒并不是很多。
      对校车结实的追求并没错,但是不能迷信坚固和特别路权能保学生安全。在数十吨的渣土车和大货面前,再牢固的校车,恐怕都是浮云。因此,从大方向来看,对校车当严加要求。比方说停车上下学生的地点应该有限制;对行车的线路应该固化;对校车超速、超载的处罚应该严于一般车辆;对违章违法司机的处罚应该一票否决等。
      因此,公安部赋予校车跟公交车同等路权的谨慎不无道理。对校车而言,遵守法规、谨慎驾驶才是王道。笔者就经常看到黄色涂装的面包校车,其穿插拼抢,让人侧目。(吴双建 《楚天都市报》)



    分享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筠连热线 蜀ICP备11008580号-4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蜀ICP备11008580号-4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10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