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新帖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junlian114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筠连热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228|回复: 1

    [社会万象] 非法采煤频现珙县巡场部分村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6 14: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晚报新闻热线近日接到珙县巡场镇鞍子村村民反映,该村私挖乱采煤炭的现象比较突出,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村民——山上有人悄悄挖煤

        昨(1)日,记者来到了海拔800余米高的巡场镇鞍子村一组,看见该组的山坡林地里多处地方被挖烂,每处面积都有两三百个平方米,明显可见是开采过煤炭的地方,可又没有堆放煤炭。当地村民称,这就是一些人私挖乱采煤炭的地点。在灌浆坳(小地名),记者看见这里用大型铲车和挖掘机,将山坡挖了四五百平方米的面积和两三米深的井口,但现场没有看见有人开采。

        “看嘛!这山到处都挖起了井口。”一村民说,灌浆坳和三风景的两座山上都有煤,甚至只要挖几米深就能挖到煤炭。因为有利可图,就有人在晚上将采煤工具运上山进行作业,采煤现场没有住房和工棚,更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障。村民说,一晚上就能够采到200吨煤炭,值八九万元,一般白天是见不到工人采煤的。
        “我们的大部分林地是承包出去了的。”一名不愿露出姓名的村民说,他的土地已经承包出去了,不知道如何处理别人私挖煤炭一事,但明显不安全。

    公司——竹木损坏非常严重

        珙县源丰林业公司相关人员说,公司于去年来到鞍子村承包了6000多亩荒山荒坡及部分林地,进行了大规模的造竹。但是,一些私挖乱采的人员损坏了竹木,面积达到了几十亩,损失资金达到4万余元。他们曾多次向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制止,私挖乱采现象还在蔓延。

        这名人员称,林业公司在这个村承包土地,投资700万元栽竹造林,还解决了200多名当地村民就地务工。去年,公司投资100万元,修建了一条6公里长的石子路,解决了全村6个村民小组的通行问题。现在公司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取缔这些私挖乱采的煤炭井点。

    村委会——私挖乱采很普遍

        鞍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杨潮江说,该村矿产资源(煤炭)较为丰富,几年前,非法开采的煤井达到二三十口,2009年因一私挖乱采的井点发生了安全事故后,相关部门对非法开采的煤矿进行了炸封关闭,如今只保留了两口合法开采的煤矿。今年以来,由于煤炭行情和销路较好,部分被炸封的井口又被利用。有少数本地人员雇请外地民工,白天休息,晚上进行私挖乱采。在一组和六组的土地上,几乎是“遍地开花”,大小井点达到20余处。村委也多次向相关部门写了整治的书面报告,但整治效果很不理想。

        杨潮江说,鞍子村70%的村民家里安通了天然气,很多村民不再使用煤炭做饭了,开采的煤炭全部拉出去卖了的,不存在自用。杨潮江告诉记者,村委会接到群众的反映后组织人员上山巡查,但由于“村官”没有执法权,有时还遭到一些外来开采人员的恐吓。今年8月,村委会上山挡获三四人正在采煤,经过耐心劝说,这几人才撤离开采现场。村委只代为相关部门扣下了发电机、柴油等开采工具。

        村委会人员认为,要取缔鞍子村私挖乱采的现象并不难,因为通往该村的公路只有一条,相关部门还在这条路上设置了煤炭出关检查站,只要这个“关卡”严格把关,非法开采的煤炭就无法运出去。

    镇政府——多次进行巡查整治

        珙县巡场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袁友强说,该镇鞍子等少数村私挖乱采的现象确实存在,也的确是一件伤脑筋的事。今年政府出资6万元,聘用了3名治安人员,专门配合经发办的工作人员,利用白天或夜间进行巡查。11月26日晚上,在其他村现场挡获私挖乱采的人员4人,扣留了运煤车辆2辆等工具。11月28日晚上,政府工作人员在派出所的配合下,在鞍子村挡获非法开采人员6人,扣留相关采煤工具,目前这些违规开采人员已经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袁友强说,政府对私挖乱采的采煤井点,过去是采取炸封的形式进行关闭,但由于多数地方是土质结构,效果不佳,随后又死灰复燃。现在政府投入资金30余万元,用铲车或挖掘机,采用泥土封闭井口的办法,发现一起查封一起,严厉打击不法人员。
    晚报记者 向伟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12-6 16: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这个问题貌似有点严重性,普遍性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筠连热线 蜀ICP备11008580号-4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蜀ICP备11008580号-4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10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