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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室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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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室内部 [img]禁止外链[/img]
碑文
这处位于眉山市仁寿县北斗镇的石室,历经多年之后,依然存在于世间。
这个“洞”果然不是普通的山洞, 长宽只有1米左右的洞口,里面竟有几间屋。左侧有一堆打造过的石头,形似床铺;右侧有两间5、6平房的小屋;洞门口有个灶头。 30米高的陡岩竟然有个洞,看似普通的洞里竟有几间屋,屋里明显有住过人的痕迹,这个石洞到底有何玄机?是谁建造的这个石洞? 这个石洞藏着什么难以言明的真实用途? 关于这处石室,在当地人口中,却有这一个惊人的历史之谜——原来,这里曾经是村民中的避难之所。 1859年(清咸丰九年)至1865年(清同治四年),腐败的清王朝四处烟火,云南昭通破产农民李永和、蓝朝鼎等在家乡牛皮寨聚众起义。10月,李、蓝率义军六七百人由滇入川,连克筠连、高县、庆符(今高县北)诸县,以“打富济贫、除暴安良”为号召,兵锋直达仁寿诸县。消息传到当时的北斗镇,可以想见,对于即将到来的兵祸,村民们是如何彷徨。也许是巧合,洞湾石室就成了当地村民的最后希望。在当时,这个洞之所以用来紧急避难。是因为位于30米的陡岩半山腰,不易被人发现,同时洞口很小,无法同时挤进去两人,这个洞成了很好的避难石室。 眉山市仁寿县文管所提供的普查资料记录,洞湾石室建于清代咸丰十年,建筑面积95平方米,离地23米,需要凿踏悬梯,才能入洞。洞口为正方形,长、宽为1.2米,洞为平顶,高1.7米,宽13米,深6.7米。洞分7间,每间有墙,墙上有孔,以备采光通风,石壁有龛有缸,其下另有解便排污孔道,左侧入洞处有一个碑,刻有题记,文曰:“子当咸丰年间,有李、兰二贼造反,约三房人造石屋二间,以为子孙避难之所,长房叶朝淳,二房叶朝钊,三房叶朝钜,咸丰十年三月内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