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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逸杯”四川省首届行草书大展征稿启事
2014-06-03 12:27:52 来源:四川书法家网 浏览:1169次
内容提要: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全省及全国川籍书法作者,全面展示我省行草书艺术成就,推动四川省书法艺术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永逸杯”四川省首届行草书大展。
为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全省及全国川籍书法作者,全面展示我省行草书艺术成就,推动四川省书法艺术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永逸杯”四川省首届行草书大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四川省书法家协会行草书专业委员会
遂宁市文联
四川永逸集团
遂宁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永逸杯”四川省首届行草书大展组委会
主任委员:何应辉
副主任委员:戴 跃 刘新德 唐文清 何开鑫 吴 杰
组委会办公室:唐 昊 钟宣秋
三、作品
1、书法作品书体仅限于行草书。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宣纸(180cm×97cm,包括装饰衬纸);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高不超过40cm,宽不超过30cm;横卷:高不超过40cm,长不超过260cm。不收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征稿范围:四川省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以及全国川籍书法家及爱好者均可投稿。可通过上述各市、州书法家协会推荐并集体送稿;上述作者也可自由投稿(即直接寄送),作品件数不限。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未入展者如需退稿,退稿费50元,在投稿时与参评费一并汇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并在投稿登记表及汇款单上注明退稿信息)。
4、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属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永逸杯”四川省首届行草书大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5、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禁止一稿多投。
四、评审
1、由四川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和评审工作流程;
2、评审工作于2014年10月在成都市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3、明确违规作者的处理办法。评审期间可能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4年12月中旬在成都市举行,展出入展作品280件,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其余为入展。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永逸杯”四川省首届行草书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两册。
2、获奖作品作者奖金:特等奖30000元;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优秀奖800元。
3、非省书协会员作者获奖可直接加入省书协,入展本展,具备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获奖及入展作品证书和作品集由主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发放。
5、退稿作品由主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退回。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4年9月2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邮编:610012
联系人:钟宣秋 唐昊
联系电话:13808183213 13541124895
汇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邮编:610012
收款人:唐 昊 联系电话:13541124895
九、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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