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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连:120名残疾人共享“阳光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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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5 15: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四川在线消息   “自从我们享受‘阳光家园’政策后,生活压力减少了许多,真是太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帮助了。”近日,记者在筠连县筠连镇采访时,家住该镇小西街的残疾人冉小双的妻子对记者说。

        冉小双是筠连县筠连镇人,10多岁时便患上了精神一级残疾,家里两个孩子也正在读书,条件十分困难。自筠连县开展“阳光家园”计划以来,冉小双一家不仅每月能领到救助金250元,而且每年还可以到县医院免费得到400元的精神治疗药物,一家人的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

        近年来,筠连县大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将智力一级残疾、精神一级残疾、视力一级残疾、肢体一级残疾和多重残疾的残疾人纳入了救助范围,努力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保障服务,让残疾人共享“阳光家园”。 同时,筠连县还在执行上级部门要求的残疾人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根据该县具体情况增加了优惠措施:对城市低保户中的一般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分类补助100元,重度残疾人250元;农村低保户残疾人按照标准分别享受50—150元的分类救助。截止目前,已有12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了“阳光家园”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扩大“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范围,力争在2012年将达到二级残疾标准的残疾人也纳入 “阳光家园”计划,让更多的残疾人受益。”该县残联一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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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6 16: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让残疾人拥有一个“阳光家园”

    何川 罗强 本报记者 钟晓晴

      家住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小西街的残疾人冉小双在10多岁的时候就患上了精神一级残疾,其妻一人不仅要照顾他,还要照料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生活异常窘迫。“现在政府每月给我们250元救助金,而且每年还可以到县医院免费得到400元的精神治疗药物。”6月20日,当向记者说起宜宾正在开展的 “阳光家园”行动时,冉小双笑着说“"阳光家园"让我的家充满了阳光。”

      残疾人是特殊的困难群体,而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困难尤为突出。据了解,为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2010年,宜宾市全面组织实施 “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宜宾市残联和宜宾市财政局制定了《宜宾市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确定;残疾人居家托养护理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同时,根据当地经济状况,有条件的区县在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基础上,还可扩大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的发放范围;其他区县可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逐年纳入资助范围。

      在筠连县,为让更多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得到切实帮助和关怀,该县将智力一级残疾、精神一级残疾、视力一级残疾、肢体一级残疾和多重残疾的残疾人悉数纳入了救助范围。同时,筠连县还在执行上级部门要求的残疾人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根据该县具体情况增加了优惠措施:对城市低保户中的一般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分类补助100元,重度残疾人为250元;农村低保户残疾人按照标准分别给予50元—150元的分类救助。

      截至目前,宜宾市的“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已全面实施,共投入资金99.6万元,有1660名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享受居家托养的护理补助。

      作者:钟晓晴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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