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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报料] 蒿坝发生一起入室盗窃伤人事件 犯罪嫌疑人被众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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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1-2 18:21: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1.jpg
    就是这个丝娃子!

          2014年11月2日中午,在筠连县蒿坝镇,陈某进去唐某家盗窃,被唐某家媳妇儿看到,随即发生纠缠,情急之下陈某用刀将唐某媳妇儿当场砍死,随即陈某下楼往外跑,经过众人合力将其抓获。
    3.jpg
    现场图片

           提醒广大市民,在午间休息时,应关好门窗,如果遇上类似情况,市民应避免和盗贼正面冲突,而要随机应变,首先是保护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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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1-2 21: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绍兴
    我靠 你比我先发帖!!
    发表于 2014-11-2 21: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盗窃罪就转化成了抢劫罪,而在蒿坝这个事件当中,犯罪嫌疑人构成抢劫罪,又有两个严重情节,第一是入室抢劫,第二个是抢劫使用暴力,致人死亡,按照《刑法》规定,像这种情况,可以处以死刑。
    发表于 2014-11-2 21: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看回复!
    发表于 2014-11-2 21:58: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大傻 发表于 2014-11-2 21:35
    我靠 你比我先发帖!!

    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希望提醒大家快过年了,不管是出门在外还是在家里都要注意安全。
    发表于 2014-11-2 22:06: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伤了两个家庭
    发表于 2014-11-2 22: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成都
    大家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单打独斗!赶快跑开,报警的同时去喊其他人来帮忙!千万不要为了一时意气用事,为了钱财盲目地与小偷打斗。
    发表于 2014-11-2 23:2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太造孽了,就是我邻居!
    发表于 2014-11-2 23:28: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达州
    整死这个龟儿,太他妈缺德了,视人命如草贱,他妈早知道会弄缺德一儿,生下来就该把他扔茅坑里
    发表于 2014-11-2 23:51: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直接死刑,小偷些太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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