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沫染mr 于 2015-7-16 20:08 编辑
筠连侦破的两起系列合同诈骗案 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11年
男子虚构工程合同协议诈骗被判刑
筠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案件侦办工作中“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始终坚持 “快侦、快破、快诉”的原则,近日筠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破的2起系列合同诈骗案嫌疑人刘某被筠连县人民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1年、罚金5万元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刘某,2014年以来,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利用无效协议书,且明知不能履行合同而诱骗9人签订《乐山葵金煤矿矿建工程项目部的煤矿井巷掘进工程》、《雅江县达阿果水电站隧道工程目标成本控制协议书》等多份合同书,骗取他人财物,合同金额达4000余万元,实际诈骗金额60万元,现该犯罪嫌疑人已于2015年6月8日被筠连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判,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万元人民币,责令其退赔受害人60万元人民币。 该案的成功宣判,是对筠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案侦工作的肯定,同时也给人民群众了一个满意的答复。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认真甄别工程项目真假,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提醒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严禁违法出挂施工资质,对违法出挂施工资质造成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在做投资时,做好充分了解,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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